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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圆行方理念下成功化解公司解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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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9.09 · 137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1年 职务:主任
律所: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151150956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合同事务、诉讼仲裁
咨询电话:18600267319
代表案例:21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作为创始人创办紫乾律师事务所,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被客户广泛赞誉为“法律上的良师,行业里的专家”,能够立足客户需求提供优质高效的商业指引和服务感受。紫乾律所立足北京业务辐射全国,紫乾律师已为五八集团、北京城建等超过200家企业客户提供合同、股权、劳动等商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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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公司陷入经营僵局,股东权益受损。刘婉律师秉持“智圆行方”理念,接受大股东委托代理公司解散诉讼。通过全面固定证据、精准适用法律、高效推进诉讼,最终助力当事人一审胜诉,推动目标公司解散,切实维护了股东合法权益。

原告是目标公司持股55%的大股东,公司成立初期召开过一次股东会确定章程等事宜后,便长期停滞。连续两年以上未召开股东会,无有效股东会决议,停止经营业务、解散员工、退租办公场地。原告无法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多次主张股东知情权被拒,相关胜诉判决也无法履行,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通知也被退回。在此情况下,原告委托了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的刘婉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511509561)团队提起公司解散诉讼。"

"接受委托后,刘婉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争议,即目标公司是否构成法定解散条件,迅速制定了“固定僵局证据、夯实法律依据、清晰主张权益”的办案方案。在全面固定关键证据方面,刘婉律师团队系统收集整理全部证据材料。调取公司工商档案、公司章程、历次股东会决议,证实公司长期未召开股东会;收集股东知情权诉讼判决书、执行记录,证明知情权无法实现;整理临时股东会通知、快递退回凭证、公司注册地实地调查记录,佐证公司停业、无实际经营、股东间沟通彻底断裂的事实,完整还原公司陷入不可逆僵局的全过程。"

"精准适用法律规定上,刘婉律师紧扣《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阐述原告持股55%,符合提起公司解散诉讼的主体资格。目标公司连续两年以上无股东会、无有效决议、停止经营、股东知情权受阻、股东会无法召集,完全符合“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继续存续损害股东利益、无其他解决途径”的法定解散情形,从法律层面筑牢胜诉基础。"

"在高效推进诉讼程序时,本案被告公司及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庭审中,刘婉律师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完整展示证据链条、精准发表代理意见,逻辑严密、论证充分,全面回应案件争议焦点,让合议庭清晰掌握公司僵局的核心事实与法律依据,有效应对缺席审理带来的举证与说理压力。"

"最终,法院经公开审理、实地调查核实后,完全采纳刘婉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目标公司已陷入法定经营僵局,继续存续将严重损害股东利益,且无其他解决途径,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解散目标公司,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刘婉律师自2012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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