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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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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9.08 · 1600人看过
导读:重婚罪需满足一定条件。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虽未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时,主观方面需是故意,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还与他人结婚,才构成重婚罪。
重婚罪具备的条件包括什么内容

在婚姻关系里,忠诚是夫妻双方应遵守的基本准则。然而,现实中却有人违背这一准则,做出重婚的行为。重婚不仅破坏了婚姻的神圣与稳定,还会给另一方带来巨大的伤害。那到底什么样的情况会构成重婚罪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接下来,咱们就详细探讨一下重婚罪具备的条件。

一、重婚罪的法律定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这里的“结婚”,既包括法律上的婚姻登记,也包括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比如,张三在已经和李四结婚的情况下,又和王五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这就明显构成了重婚罪。

二、构成重婚罪的主体条件

重婚罪的主体有两类。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另一类是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人。举个例子,赵六知道孙七已经结婚了,还和孙七登记结婚,那么赵六和孙七都构成了重婚罪。

三、重婚罪的主观故意

构成重婚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自己有配偶,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却仍然与之结婚。如果一方并不知道对方已经结婚,是受欺骗而与之结婚的,那么受欺骗的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比如,周八谎称自己未婚,和吴九结婚,吴九并不知情,这种情况下吴九不构成重婚罪,而周八构成。

四、重婚罪的客观行为

重婚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法律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另一种是事实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比如,郑十和王十一结婚后,又和冯十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周围邻居都认为他们是夫妻,这就构成了事实重婚。

五、收集证据的要点

如果怀疑对方构成重婚罪,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结婚登记证书、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人证言、共同居住的相关证明等。比如,要收集证人证言,最好找与双方都比较熟悉的人,并且要让证人提供书面证言,注明证人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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