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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贿罪的非法利益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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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0 · 4288人看过
导读:对行贿罪的非法利益应当追缴,没收,上缴国库,犯罪分子通过行贿手段,就是要获取非法利益,侵害国家财产,对行贿分子,除了判刑及罚金外,对其获取的不当利益,公安机关会追缴。如果其用非法利益去行贿的,加重处罚。

对行贿罪的非法利益怎么处理?

一、对行贿罪的非法利益怎么处理?

行贿人受到刑事责任追究,不正当财产性利益要被全部追缴。在严查行贿者本人的同时,对于其通过行贿获取的经济利益、职务晋升、资格资质、荣誉奖励等,也要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取消。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哪些情况下公安机关会对行贿分子立案处理?

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2、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1)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2)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3)通过行贿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4)向负有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实施非法活动的;

(5)向司法工作人员行贿,影响司法公正的;

(6)造成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和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犯罪对象是公务人员个人。

2、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2)用钱财收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

(3)违反国家规定,给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

(4)数额较大。

3、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行为人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贿人对于自己行贿行为的目的、性质都十分清楚,但为了谋取私利而仍然为之的故意行为。

综上所述,行贿犯罪的目的就是获取不法利益,对行贿分子的处罚,一般都是判刑并罚金,另外,对于其非法收益,要坚决追缴没收。公安机关会通过多种手段,调查其非法利益财产线索,扣押,冻结。企业行贿的,对企业直接负责人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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