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同居 > 结婚后和情人在一起算重婚吗?

结婚后和情人在一起算重婚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3156人看过
导读:若是夫妻的名义生活是涉嫌重婚。在日常生活期间如果其中一方生病以配偶的名义签名,子女认另一方为父母,这些都是可以认定为是夫妻相称的证据。而且在认定重婚的时候,可以向周围的亲戚和群众的取证,只要是认定为夫妻就是重婚。
结婚后和情人在一起算重婚吗?

一、结婚后和情人在一起算重婚吗?

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嫌重婚。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二、新婚姻法重婚罪的认定有哪些?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婚姻关系。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三、一般重婚行为与重婚罪的界线是什么?

我国现行刑法没有规定重婚行为与重婚罪的界线。但我认为重婚是严重触犯我国刑律,社会危害性比较严重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首先,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者在婚姻登记机关再次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1994年12月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的规定,包括了有配偶的人虽未经与他人结婚登记,但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行为。可见,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

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

婚姻法中有规定,重婚罪中如果明知道一方有配偶还与其结婚那么就会认定为重婚。而自己有配偶还与另一方登记以夫妻的名义生活,也涉嫌重婚。有些即使是没有举行婚姻仪式但是以夫妻相称,这类行为都是会被定为重婚的。

网站地图
律图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侵权责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问题#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律图网律师#
延伸阅读:

更多#同居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同居最新文章

遇到同居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