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上,大家都希望工作稳定,但有时候难免会遇到被公司辞退的情况。不少人听说过“N+1”赔偿,这里面的“N”代表的是根据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而这个“1”就是代通知金。很多打工人就犯嘀咕了,到底在啥状况下才能索要这额外的“1”呢?这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弄清楚了才能在遇到问题时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一、法律规定可索要“1”的情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有三种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一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比如小李在公司工作期间生病,休完医疗期回来,原来的岗位已经有人顶替,公司给他安排了其他力所能及的工作,可他还是无法胜任,这种情况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就需要支付代通知金。二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像小张负责销售工作,业绩一直不达标,公司给他安排了专业培训,调整了工作区域,可他还是无法完成销售任务,此时公司辞退他就可能要支付代通知金。三是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例如公司因为城市规划需要搬迁到外地,员工不愿意去,双方又无法就变更工作地点等内容协商一致,公司解除合同就要支付代通知金。
二、索要“1”需满足的条件
想要拿到这“1”,可不是只要符合上面三种情形就行。还得满足用人单位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这个条件。也就是说,如果公司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了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那就不用支付代通知金。比如公司因为客观情况要搬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了员工小王,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时就只需支付“N”的经济补偿,不用支付“1”的代通知金。
三、协商索要“1”的要点
当遇到可能符合索要“1”的情况时,员工可以先和公司协商。在协商过程中,员工要明确指出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支付代通知金的情形,并且强调公司没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同时,员工要收集好自己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和新安排工作等相关证据,比如培训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比如小赵医疗期满后不能工作,他就可以拿着医院的诊断证明和病假条等,和公司协商索要代通知金。
四、投诉与诉讼的途径
如果和公司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投诉时要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等材料。劳动监察部门会对公司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公司确实存在违法行为,会责令公司支付代通知金。要是劳动监察部门处理后,公司还是不支付,员工就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和诉讼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写好仲裁申请书或者起诉状。
拿到“N+1”赔偿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公司不按时支付赔偿款,或者对赔偿金额有争议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给员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维权路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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