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创业的想法,几个人一拍即合就打算注册公司,成为公司的发起人。但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比如产生债务,这时候就有人疑惑了,公司的发起人要不要承担连带责任呢?毕竟谁也不想平白无故替别人背债。其实,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得看具体情况,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公司设立成功时发起人的连带责任
当公司成功设立后,对于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发起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比如,甲、乙、丙三人作为发起人设立一家科技公司,在筹备过程中租赁办公场地产生了租金,购买办公用品也有费用支出。如果公司顺利成立,这些费用若无法由公司及时偿还,债权人就可以要求甲、乙、丙其中任何一人或多人承担全部偿还责任。承担了偿还责任的发起人,可以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向其他发起人追偿。如果没有约定,就按照出资比例分担;出资比例也没办法确定的,那就平均分担。
二、公司设立失败时发起人的连带责任
要是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同样负连带责任。还是拿上面的例子来说,假如在公司注册审批时因一些原因未能通过,设立失败了。那么之前租赁场地的租金、购买办公用品的费用等,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丙任意一人或数人偿还全部债务。同样,清偿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份额的发起人,有权向其他发起人追偿。
三、发起人为自己利益行为的责任认定
有的时候,发起人是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为自己谋取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如果不承担合同责任,除非相对人是善意的。比如,甲作为发起人以公司名义和供应商签订了一批高价办公用品采购合同,而甲私下和供应商有回扣约定,这就是为自己利益的行为。若公司发现后不愿意承担这笔采购费用,供应商若不知情是善意相对人,那么发起人还是要对该合同承担责任;若供应商知情,那就得另当别论了。
四、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的责任分担
如果公司设立过程中,因为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其他发起人可以要求有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比如,乙作为发起人在筹备公司过程中,因疏忽导致重要文件丢失,给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和丙就有权要求乙对公司的损失进行赔偿。
公司设立完成后,后续可能会面临经营决策的分歧、股东权益的变动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不当也可能引发法律纠纷。而且,如果在设立过程中的连带责任事项处理得不妥善,后续也可能有债权人再次追讨债务等情况发生。面对这些复杂的法律问题,当事人自己往往难以理清头绪。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们能结合具体的情况,帮助发起人妥善解决后续遇到的法律难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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