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一起涉10亿非吸大案,2015年,胡X注册成立某财富投资管理公司,伙同闫X等人,依托该公司名义,向社会公开宣传理财产品,以投资项目为名与集资参与人签订协议,承诺返本付息。经审计,该公司累计吸收公众存款共计人民币10.93亿余元,涉及集资参与人3335人,其中未兑付集资参与人1905人,未兑付集资金额3.06亿余元。公诉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包括崔X在内的2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其中崔X被指控在职期间个人实施并参与吸收存款人民币1300余万元。于海东律师在接受被告人崔X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崔X并详细梳理案件事实。他精准把握多个辩护关键点,明确崔X从犯地位,指出其对公司整体经营模式及资金流向并不完全知情,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争取自首认定,崔X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强调其认罪认罚态度和悔罪表现;还积极促成崔X家属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庭审中,于海东律师围绕这些要点充分论证,最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其辩护意见,认定崔X为从犯、有自首情节,当庭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退缴违法所得,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在24名被告人中,主犯胡X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八个月并处罚金,总经理闫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崔X作为涉案金额1300余万元的业务员,刑期降至法定最低档,充分体现了于海东律师辩护工作的专业成效。
于海东律师专注刑事辩护全阶段法律服务,覆盖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全流程。他擅长在黄金37天批捕关键节点开展辩护工作,通过多次会见当事人梳理案件事实、固定有利细节,结合案件证据、同类指导案例撰写专业法律意见,持续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在2024年至2026年,他承办了多起代表性刑事典型案件。比如罗某某涉嫌诈骗案,涉案数额巨大,当事人被朝阳公安分局刑事拘留,于海东律师在移送审查批捕次日即提交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经与检察官深度沟通,当事人拘留第37天成功不予批捕并取保,并成功撤案。还有杨某某职务侵占案,涉案金额巨大且已批捕,于海东律师持续对接公安、检察机关提交辩护材料,于2025年2月为当事人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后续成功撤案。
在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中,被不起诉人孙X在2021年至2024年间,通过微信等渠道多次收购犀X角及象牙制品并转手出售。2024年9月11日,孙X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以其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于海东律师接受孙X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并查阅复制全量案卷材料。他精准锁定多个辩护突破口,精准论证孙X的“自首”情节,孙X系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提出“犯罪情节轻微”的辩护意见,孙X系初犯、偶犯,涉案金额相对较小,认罪态度良好,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还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提交详细书面辩护意见。最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后,认为孙X犯罪情节轻微,有自首和认罪认罚情节,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决定对其不起诉。于海东律师凭借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为孙X免除了刑事处罚,保住了清白之身。
不仅在刑事案件中表现出色,于海东律师在民商事纠纷处理方面也有一定经验。例如在赵某某与郭某某占有排除妨碍纠纷中,他作为被告赵某某的代理人,为赵某某挽回数亿元的经济损失;在赵某某与贾某的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中,同样作为被告赵某某的代理人,为赵某某挽回6000万元的经济损失。
从业至今,于海东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尽责、务实的办案原则。他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待人诚信稳重,办案严谨细心、责任心强。接受委托后,他会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梳理案件利弊,客观分析案件走向,清晰向家属告知法律风险与辩护路径,不做虚假办案结果承诺,但坚持穷尽全部合法途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刑事案件,他注重把握侦查黄金辩护期,精准抓住批捕、起诉等关键节点发力,兼顾法理与情理,兼顾程序辩护与实体辩护;对待民商事案件,他细致梳理证据链条,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此外,于海东律师在办案之余,还受各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公益组织及社区邀请,举办各类普法讲座上百次,获得各受众群体的一致好评。
北京昌平区的于海东律师,以其扎实的专业能力和踏实负责的服务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持续信赖与良好的行业口碑,在法律之路上不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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