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X、廖XX向银行借款449万元,某某公司提供抵押和保证担保,贷款逾期后银行诉讼并执行,某某公司房产被拍卖,代偿了部分款项及相关费用。原告诉请廖X、廖XX支付代偿款及利息等,某某公司、廖XX承担连带责任。而庞秋萍律师代理被告方抗辩,指出案涉贷款系借名贷款,实际用于某某公司“某某新城”项目,实际用款人是某某公司;根据内部承包合同及股东会决议,债务已转由某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承受;各保证人分别签约、无追偿约定,某某公司无权向其他保证人追偿。
审理焦点在于某某公司代偿后,能否向名义借款人及其他保证人追偿。庞秋萍律师凭借自己自2020年开始的执业经验,以及玉林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委员、玉林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等身份,深入剖析案件细节。她从2017年广西师范学院(现南宁师范大学)政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毕业后,承办案件已逾近千件,在婚姻家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及刑事案件方面经验丰富。面对这起追偿权纠纷,她依据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被告方找到了有力的抗辩点。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广西某某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28374元由原告自行承担。这场胜诉,不仅体现了庞秋萍律师的专业能力,也让我们看到,在复杂的借贷担保X律关系中,准确把握事实和法律依据,是决定案件走向的关键。正如庞秋萍律师一直秉持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她用专业为当事人守护了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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