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深夜潜入继女房间,趁其熟睡实施侵害,这样的情节,会被认定为强奸罪吗?
公诉机关以强奸罪提起公诉,建议量刑六年至七年。但被害人母亲对侦查笔录内容存异议,案件不公开审理,被告人委托陈向东律师担任一审辩护人。
本案的争议点众多。首先,侦查阶段询问未成年被害人存在程序瑕疵,其陈述能否作为定案核心证据?再者,行为该定性为强奸罪还是猥亵儿童罪?另外,被告人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如实供述,是否构成自首法定从轻情节?继父负有特殊监护职责,案件从重情节与自首、坦白从轻情节又该如何平衡量刑?
陈向东律师深入研究后发现,依据性侵未成年人办案规定,询问幼女应开放式自主陈述、禁止诱导式提问。本案侦查人员采用选择性确认式问话,引导被害人作出不利陈述,笔录客观性存疑,指控强奸的关键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同时,强奸罪与猥亵儿童罪客观行为有明确边界,现有完整证据仅能证实被告人实施猥亵行为,无完整证据证实存在奸淫行为,公诉机关指控强奸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以猥亵儿童罪定罪。此外,被告人接民警电话通知后自行前往派出所,归案全程如实供述全部经过,满足自动投案+如实供述双重自首要件,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庭审中,陈向东律师精准核查未成年取证程序瑕疵,削弱控方核心证据效力;精准区分强奸罪、猥亵儿童罪行为边界,实现罪名降档;依法论证电话传唤到案构成自首,锁定法定减轻情节;兼顾未成年人保护与当事人量刑平衡,提出合理量刑意见。最终,法院采纳了陈向东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未按公诉机关指控强奸罪定罪,依法认定被告人构成猥亵儿童罪,同时认定自首成立,综合考量继父特殊身份从重情节后,对被告人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大幅低于公诉机关六年至七年的量刑建议。
在这场复杂的庭审中,陈向东律师凭借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丰富经验,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轻的刑罚。他就像一位在法律迷宫中寻找真相的探索者,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用专业和智慧为当事人撑起了一片正义的天空。案件结束后,法律的公正得以彰显,但类似案件中如何更妥善地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仍值得我们持续思考。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