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婚不是完全自愿可以有效吗
结婚并非完全自愿,婚姻效力需分情况判断。若一方因受胁迫结婚,受胁迫的一方可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若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的同样自始无效。
但如果只是结婚时内心不太情愿,却不存在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法定情形,婚姻是有效的。
二、结婚非完全自愿婚姻效力如何认定
结婚非完全自愿,婚姻效力需分情况认定。若因受胁迫结婚,受胁迫一方可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或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若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被撤销后同样自始无效。
但如果只是存在一些非胁迫、非隐瞒重大疾病等轻微的非完全自愿情形,婚姻一般是有效的,双方需按法定夫妻权利义务履行。
三、受胁迫结婚的婚姻效力认定有何法律规则
依据《民法典》,因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一方可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人身自由受限制的在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此一年期间为除斥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规定。
法院审理此类案件,若查证存在胁迫结婚事实,会支持撤销婚姻请求。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不具夫妻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同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需注意,提出婚姻撤销之诉须有充分证据证明受胁迫事实。
当我们探讨结婚并非完全自愿,婚姻效力需分情况判断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婚姻被撤销后,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的处理问题,一般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另外,对于子女抚养问题,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若你对结婚自愿性影响婚姻效力的后续处理,像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还有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员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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