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家事纠纷领域,离婚案件往往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复杂问题。本案是一起离婚纠纷二审案件,沈辉律师代理被上诉人李XX,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沈辉律师自201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执业经验,是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她毕业于四川大学,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且带领团队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婚姻家事与继承法律领域尤为专精。
一审中,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明确协议,女儿由对方刘XX抚养,儿子由李XX抚养,互不支付抚养费。同时,因双方对主要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车辆)的价值无法达成一致且均不申请鉴定,一审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确认了抚养安排,告知双方可就财产分割另行协商或诉讼。
一审判决后,对方刘XX提起上诉,核心诉求为改判两名婚生子女均由她抚养,以及以一审未处理财产分割为由要求发回重审。面对这样的上诉请求,沈辉律师展开了有力的抗辩。
子女抚养:坚守一审协议,强调诚信原则
针对子女抚养问题,沈辉律师向法庭明确指出,一审达成的抚养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方在二审中反悔,违反了民事诉讼的“诚实信用”原则与“禁止反言”规则。沈辉律师强调,一审法院基于双方均陈述已征求女儿意见且女儿愿意随母亲生活的事实作出判决,程序合法。沈辉律师凭借其在婚姻家事领域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把握了案件的关键,为当事人争取了有利的局面。
财产分割:保障诉权,反对发回重审
在财产分割问题上,沈辉律师主张,一审法院在双方对核心财产价值存在根本分歧且均不配合鉴定的情况下,暂不处理财产分割,并未剥夺双方的诉讼权利,而是为了及时解除已破裂的婚姻关系。双方完全可就财产问题另案起诉,本案无发回重审之必要。这一主张体现了沈辉律师对法律程序的深刻理解和对当事人权益的全面保障。
最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完全采纳了沈辉律师方的代理意见。法院认定一审判决在子女抚养问题上程序合法、事实认定正确,对方上诉理由不成立;同时认可财产分割可另案解决,本案无需发回重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离婚纠纷案件,争议焦点集中于子女抚养权归属及财产分割的程序处理。二审法院的判决明确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程序正当性审查以及纠纷分层处理等要点。沈辉律师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能力,将专业研判与充分沟通相结合,在诉讼中找到了最优解,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她的成功经验也为处理类似的婚姻家事纠纷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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