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兼职的外卖骑手A,在一次晚间接单配送途中,骑着电动车意外摔倒,当场昏迷。路人发现后拨打急救电话将其送往医院,经诊断为创伤性脾破裂、锁骨骨折、颅脑外伤,还紧急实施了全脾切除手术。A住院治疗了十余天,后续又多次拆线、复查,累计产生医疗费用数万元。平台每日从骑手首单收益中扣除固定费用,为骑手投保了当日生效的骑手专属意外伤害保险,本以为可以顺利获得理赔,可没想到却遭遇了麻烦。
事故发生后,A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仅同意赔付八成五的医疗费用,还主张扣除社保外自费药品开支,同时拒绝赔付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双方在伤残赔付标准、医疗费赔付范围等方面存在巨大分歧,保险公司拒绝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A感到十分无助和焦虑,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经朋友推荐,A找到了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的林岚青律师。林岚青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林律师没有急于给出方案,而是先仔细查阅了A提供的骑手平台协议、保险保单、事故就医全套病历、手术记录、医疗票据、法医伤残鉴定报告等材料。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林律师发现保险公司“扣除非医保用药”这一核心抗辩存在问题,他曾办过类似案件,知道这种套路的关键在于保险公司是否能举证区分医保内外用药以及格式免责条款是否尽到提示说明义务。
林岚青律师作为北京市炜衡(大连)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有着敏锐的案件研判能力。他接案后,首先完整梳理了所有证据,清晰证明事故发生在保险有效期内、属于保险承保意外伤害情形。针对保险公司“扣除非医保用药”的抗辩,林律师指出保险公司未举证自费药明细,格式免责条款未尽提示说明义务。同时,他精准区分人身侵权赔偿标准与商业保险合同赔付规则,调整了伤残赔偿金诉讼主张逻辑,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标准争取最高额度伤残保险金。此外,他依据保险相关法律规定,论证鉴定费属于查明保险损失必要开支,应当由保险人全额承担。
在庭审中,林律师围绕医保外用药免赔格式条款效力、伤残保险金计算标准、误工护理营养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展开了有力的举证辩论。最终,法院认定保险公司未能举证区分医保内外用药,免赔自费药条款抗辩不成立,判令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原告全部医疗费用;依据保险合同约定保额与八级伤残30%赔付比例,判令保险公司赔付伤残保险金十八万元;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不在保险承保责任范围内,对应诉求予以驳回;司法鉴定费一千元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案件受理费大部分由保险公司负担。
对于类似问题的当事人,有两条法律建议:一是要妥善保存好与事故相关的所有证据,包括协议、病历、票据等;二是在遇到保险理赔纠纷时,要仔细研究保险条款,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林岚青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破解了纠纷困局,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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