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气氛紧张凝重,法官的宣判声回荡在每一个角落。常洁律师神情专注,认真倾听着关于田某被故意伤害致死案的最终判决。这起案件,她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心血。
常洁,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自2017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北京大成(太原)律师事务所,担任权益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多年来,她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承办案件逾五百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四百余件,尤其在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等方面经验丰富。
时间回到2013年,田某在驾车行驶过程中超越了D驾驶的车辆,这一简单的超车行为却引发了ABCD四人的不满。四人当即驾车截停田某的车辆,A持刀、BC持斧头下车将田某包围并实施殴打,D则未下车。期间,A持刀捅刺田某胸部、颈部,BC持斧头砍击田某头部,最终田某死亡,而A捅刺田某颈部的行为系致命伤。直到2023年,公安机关才将ABC三人抓获归案,并以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对三人立案侦查,将D列为案件证人。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常洁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此案。她凭借扎实的刑事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实操经验,开始了细致的阅卷工作。在堆积如山的卷宗中,她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认真梳理案件的来龙去脉。经过深入分析,她认为存在两个关键问题。其一,ABCD四人构成共同犯罪,虽然D未下车实施具体伤害行为,但他参与了事发起因与现场围堵,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其二,ABC三人的行为并非故意伤害,而是具有明确的杀人故意。从三人持刀具、斧头凶器作案,打击田某头颈部等要害部位,打击力度大,多人围殴的情节,以及案发后未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行为来看,三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常洁律师将上述辩护意见提交给检察机关。她的专业和严谨得到了检察机关的认可,检察机关依法将D追加为犯罪嫌疑人,同时认定A构成故意杀人罪,BC构成故意伤害罪,三人在故意伤害层面成立共同犯罪。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常洁律师继续坚持自己的辩护观点。她在法庭上冷静沉着,用清晰的逻辑和确凿的证据阐述自己的观点,展现出了一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风采。
最终,法院采纳了常洁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依法判决ABC三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中A被判处死刑,缓刑二年执行,B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C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为田某讨回了公道,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
常洁律师始终坚守“法为圭臬,信为基石;专业护权,温心履职”的执业理念。她不仅在专业领域有着卓越的表现,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她长期关心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多次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以实际行动践行着律师的社会责任与职业担当。同时,她还撰写专业文章,发表于专业期刊,实现了理论研究与实务办案的深度融合。在社会职务与法治传播方面,她担任多家单位法律顾问、检察院听证员、高校模拟法庭课外导师等,多次参与主流媒体法制节目采访与专访,积极传递专业法治力量。在这起田某被故意伤害致死案中,常洁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担当,为正义的实现贡献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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