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9日,一起电动车与货车的碰撞事故,打破了原本平静的一天。原告骑电动车时与被告驾驶的货车发生碰撞,导致原告受伤。交警认定原告负主要责任(70%)、被告负次要责任(30%)。原告住院14天,被诊断为脑挫伤、骨折等,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50天、护理期60天、营养期60天。事故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随后原告起诉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21.7万余元。
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存在一些普通人容易高频踩坑的行为。其一,忽视证据收集。很多人在事故发生后,没有及时收集工资流水、饭贴证明等能证明实际收入的证据。就像本案中,如果没有毕罗春律师指导原告收集这些证据,误工费很可能就按照保险公司认可的较低标准计算,伤者的权益将受到极大损害。其二,对赔偿比例认识不足。不少人认为交警认定的责任比例就是最终的赔偿比例,而不知道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争取更有利的赔偿比例。本案中,原告负主责,但毕罗春律师通过努力争取到次要责任方承担40%的赔偿比例,为伤者多争取了赔偿。
毕罗春律师是浙江崇鑫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11年起正式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执业经验。他毕业于宁波大学法学院,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在执业之前,他曾长期担任大型民营企业法务,深度参与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及劳动争议处理等实务工作,积累了宝贵的法律应用能力与商业合规意识。截至当前,毕罗春律师累计承办各类案件超过700件,涵盖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经济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及劳动争议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对案件关键节点的精准把握能力,善于在复杂事实中梳理法律逻辑,制定务实有效的诉讼或谈判策略。
在处理这起案件时,毕罗春律师有着完整且专业的处理方案。在取证方面,他指导原告收集工资流水、饭贴证明等,成功认定原告月平均收入7493.7元,高于保险公司认可的5000元,使得误工费获赔37468.5元。在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时,他精准扣除母亲每月235元养老保险后,为原告争取到5617.75元赔偿。在赔偿比例争取上,虽原告主责,但他据理力争,争取到次要责任方承担40%的赔偿比例。同时,鉴定费、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赔偿也获得了法院支持。
最终,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93893.84元(其中4240元支付给被告,原告实际获赔约189653.84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84元,原告负担84.4元,被告负担699.6元。
毕罗春律师秉持着优先调解降低当事人成本、必要时精准诉讼保障权益的办案理念。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他会先考虑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减少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成本。但当调解无法达到维护当事人权益的目的时,他会果断采取诉讼手段,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这起案件就是他这种办案理念的生动体现,为伤者在不利局面下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