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没缴空调费,物业起诉追款,这钱到底该怎么算?
原告某物业服务公司依据其与开发商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协议》,为某大厦提供物业服务。被告赵XX系该大厦业主。原告主张被告未按时足额缴纳自2019年夏季至2025年夏季的空调费共计一万五千余元,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费及利息。被告辩称原告起诉属实,希望协商解决。
案件审理过程中,彭程飞律师作为调解人参与其中。他仔细梳理着双方提供的证据,试图从中找到平衡点。彭程飞是河南九多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南阳市民企商事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特约调解员,有着多年的执业经验,承办案件已逾数百件。
彭程飞深知,在这类纠纷中,找到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并非易事。他盯着那份双方提供的费用明细,指尖在各项费用上轻轻划过,思考着如何能让双方都满意。他联系了物业方,详细询问了空调费的计算依据和相关服务内容;又与业主沟通,了解业主对费用的看法和疑虑。
经过一番努力,彭程飞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双方共同确认,被告应于指定日期前向原告支付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4日的空调费用九千元;该款项支付完毕后,双方就此事再无纠纷;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由被告承担。这个方案既考虑了物业的合理诉求,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业主的负担。最终,双方接受了这个方案,一场纠纷得以化解。
彭程飞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让纠纷双方避免了诉讼程序的漫长等待和不确定的判决结果。在法律的框架内,找到一个让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这或许就是律师的价值所在。正如彭程飞所说:“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每一次调解,都是对这句话的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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