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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撤销分公司的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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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17 · 1868人看过
导读:总公司撤销分公司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先通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决定撤销;接着成立清算组清理资产、债权债务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结束后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提交相关材料;税务上到税务机关结清税款等并注销;办理银行账户注销;若有社保、公积金账户,也需及时注销。
总公司撤销分公司的程序有哪些

一、总公司撤销分公司的程序有哪些

总公司撤销分公司,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首先是内部决策,总公司需通过有效的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决定撤销分公司。

接着成立清算组,对分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然后是注销登记,清算结束后,需到分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应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总公司关于撤销分公司的决议、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材料。

税务方面,要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等。

之后还需办理银行账户注销,注销分公司在银行开设的所有账户。

最后,若分公司有社保公积金账户,也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二、总公司撤销分公司需遵循啥法律程序

总公司撤销分公司,需按《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进行。步骤如下:

1. 作出撤销决定:

由总公司权力机构,如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撤销分公司的决议。

2. 成立清算组:

在决定撤销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理分公司债权债务。

3. 通知债权人并公告: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 办理税务注销:

完成清算后,向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注销登记。

5. 办理工商注销:

携带分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完税证明、注销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到分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工商注销。

三、分公司被撤销员工权益保障有啥法律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分公司撤销属“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情形。此时,公司应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若协商不成,公司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需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公司违法解除,应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此外,公司还应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在探讨总公司撤销分公司的程序时,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分公司清算过程中若发现资不抵债该如何处理,通常可能会进入破产程序进行债务清偿。还有,注销完成后若发现前期清算存在遗漏债务,总公司是否还需承担责任,一般总公司仍存在清偿责任。总公司撤销分公司是一个严谨且复杂的过程,若你对总公司撤销分公司的后续责任承担、清算中的特殊情况等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力量将为你精准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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