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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和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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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15 · 1398人看过
贪污受贿辩护专业律师 赵小计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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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陕西帜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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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贪污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分主要在于主体和侵犯客体。贪污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侵犯的是公共财产所有权和国家廉政制度;职务侵占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人员,侵犯的是单位财产所有权。二者在犯罪构成和法律适用上有明显差异。
贪污和职务侵占罪如何区分

在日常的社会经济活动中,涉及到单位财物的犯罪时有发生,贪污职务侵占罪就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两种,但很多人常常把它们搞混。比如在一些公司企业里,有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有人就搞不清这算贪污还是职务侵占。其实这两个罪名虽然都和利用职务谋取财物有关,但在本质上有着很大的区别。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贪污和职务侵占罪该如何区分。

一、犯罪主体的差异

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这里的单位不包括国有单位。例如,某国有企业的财务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公款,就可能构成贪污罪;而一家民营公司的部门主管私自将公司货款占为己有,那就是职务侵占罪。

二、犯罪客体和对象不同

贪污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其犯罪对象主要是公共财物。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括国有、集体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财物,也包括私营公司、企业的财物。比如,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贪污了专项扶贫资金,侵犯的就是公共财物所有权和政府部门的正常活动;而一家小型私企员工侵占了公司的办公用品,侵犯的就是该私企的财产所有权。

三、犯罪行为方式的区别

贪污罪的行为方式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这里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和地位形成的有利条件。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同样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但这种便利主要是指行为人在本单位所具有的一定职务,如管理、经手等职权。例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自己主管财务的职务便利,通过做假账的方式侵吞公款,构成贪污罪;而商场的收银员利用自己收款的职务便利,私自截留营业款,就是职务侵占罪。

四、量刑标准的不同

贪污罪的量刑相对较重,根据贪污数额和情节的不同,会有不同的量刑幅度。而职务侵占罪的量刑相对较轻。比如,同样是侵占了一定数额的财物,贪污罪的刑罚可能会比职务侵占罪更重。这是因为贪污罪涉及到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和公共财物的安全,其社会危害性相对更大。

贪污和职务侵占罪区分清楚后,在后续遇到相关问题时,也会面临诸多情况。比如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犯罪行为的定性是否准确,会不会引发上诉等。一旦涉及到这类法律纠纷当事人很可能会感到迷茫和无助。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根据具体情况,为当事人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当事人在法律纠纷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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