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差别有哪些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主要有以下差别:目的不同: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成果为目的,定作人关注工作成果;雇佣合同以提供劳务为目的,雇主注重劳务本身。主体地位不同: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有独立性,自行安排工作,定作人一般不干预;雇佣合同中,雇员受雇主指挥、监督,双方存在一定人身依附关系。风险承担不同:承揽人在工作中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害,一般自行承担责任;雇佣关系中,雇员在工作中致人损害或自身受损,雇主通常要承担赔偿责任,除非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报酬支付依据不同:承揽合同报酬按工作成果支付;雇佣合同报酬一般根据工作时间计算。
二、承揽合同和雇佣合同的责任承担有何不同
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在责任承担上有显著差异。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或第三人损害的,定作人一般无需担责,除非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错。比如定作人明知承揽人无相关资质仍选任,就要承担相应过错责任。
雇佣合同里,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通常要承担赔偿责任;若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要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担责后可向雇员追偿。雇员自身在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雇主应承担赔偿责任。若损害由第三人造成,雇员可要求第三人赔偿,也可要求雇主赔偿,雇主赔偿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三、承揽与雇佣合同中侵权责任划分有何不同
在承揽与雇佣合同里,侵权责任划分差异明显。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一般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定作人明知承揽人无资质仍选任其作业。
雇佣合同中,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方承担责任后,可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过错承担相应责任,比如雇主未提供必要安全防护致雇员受伤,雇主有过错需担责。
当我们了解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主要差别后,其实还有一些相关问题值得关注。比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不同合同类型的举证责任是不同的。承揽合同纠纷中,承揽人需证明自己完成了符合要求的工作成果;雇佣合同纠纷里,雇员要证明自己提供了相应劳务。另外,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条件和程序在两种合同中也有差异。若你对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纠纷处理、变更解除等方面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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