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判决书背后,是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彭龙亭律师及其团队的不懈努力。彭龙亭律师自2021年执业至今已有5年,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学历,还曾在某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七年,参与数千件案件审理,深谙法官裁判思维。
2025年,ZX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彭龙亭律师接案后,迅速对案件进行初步判断。通过多次会见ZX,详细了解其入职经过、工作内容等情况,认为ZX主观上无犯罪故意,与公司主要涉案人员无事前通谋。
在证据收集方面,存在一定难点。由于案件涉及公司业务模式,相关证据较为复杂。但彭龙亭律师并未退缩,积极收集ZX入职初期认为公司系正规经营、入职觉察异常后立即提出离职等证据,以证明其主观状态。
庭审争议焦点在于ZX是否具有诈骗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彭龙亭律师构建了“主观无明知+客观无诈骗行为+无逮捕必要性”的三层辩护体系。主观层面,ZX通过正规平台入职,仅获取基本工资和少量提成,觉察异常后多次提交离职申请;客观层面,ZX仅从事店铺运营技术支持,其行为与受害人被骗结果无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社会危险性层面,ZX系初犯偶犯,有自首情节,患有重度抑郁症,不适宜羁押。
在审查起诉阶段,彭龙亭律师扭转了局面。他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强调ZX系被公司蒙蔽而卷入犯罪,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多个从宽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辩护意见,对ZX作出不起诉决定。
彭龙亭律师作为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认罪认罚研究中心主任,深入研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本案中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他还尤为专精于女性刑事犯罪案件,在本案中对ZX进行了心理疏导和权益保护。执业至今,他累计会见并服务150余名嫌疑人,承办刑事案件80余起,成功案例众多,深受客户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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