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亚军律师(执业证号13205201610650634,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毕业于四川大学,是该律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在刑事案件、公司诉讼等领域经验丰富。
合同诈骗案辩护
2019年,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丁XX犯合同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2017年12月,丁XX在无购房能力下与高X、汪X夫妇签订房产买卖协议,支付定金和首付后将房产过户,未办贷款却抵押借款并逃匿,还伪造公司印章。施亚军律师接手此案后,先让当事人整理与案件相关的所有聊天记录,包括微信、短信等;接着去银行调取丁XX的资金流水,查看资金流向;又走访相关证人,获取证人证言;还收集房地产买卖协议、收据等书证。
证据链搭建时,施亚军律师把聊天记录和资金流水按时间顺序排列,标注出关键时间点的资金变动;用证人证言补充资金使用的细节;将书证与丁XX的行为对应,确定其合同诈骗和伪造印章的事实。
庭审前,施亚军律师模拟公诉机关可能提出的问题,准备相应的答辩策略;预判争议焦点在于合同诈骗数额的认定和从轻处罚情节;当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提出丁XX具有初犯、自愿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庭后提交详细的代理意见。最终,法院判处丁XX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万一千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尚未追缴的赃款719205元(该金额与法院认定的犯罪数额相关)。此案例体现了施亚军律师在刑事案件辩护中,通过细致的证据收集和有效的庭审策略,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罚的能力。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维权
2016年,张家港XX公司起诉张家港市XX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2015年11月,双方签订《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原告承建被告的景观绿化工程,工程于2016年7月竣工并验收合格,但被告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原告委托施亚军律师维权,施亚军律师首先让原告整理施工过程中的所有文件,包括合同、验收证明、结算资料等;然后去工程现场拍照、录像,记录工程现状;向相关施工人员了解施工情况,获取证人证言;收集工程结算审定单等关键证据。
证据链搭建方面,施亚军律师将合同与验收证明、结算审定单对应,确定工程的价款和完成情况;用现场照片和录像证明工程已完工且符合要求;将证人证言与施工文件相互印证,证实施工过程的真实性。
庭审前,施亚军律师分析被告可能的抗辩理由,准备应对方案;预判争议焦点在于工程款的支付和绿化工程的养护责任;当庭要求被告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主张原告对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庭后提交补充证据和代理意见。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XXX.14元,原告对工程折价或拍卖价款在欠款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该金额与工程结算审定单一致)。此案例展示了施亚军律师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通过扎实的证据收集和有力的庭审主张,为当事人成功追讨工程款的能力。
案例共通启示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提炼出,在处理不同类型案件时,施亚军律师都注重全面收集证据,包括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在证据链搭建上,通过时间顺序、相互印证等方式将零散证据整合起来。庭审策略上,提前预判争议焦点,准备充分的答辩和主张。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都要围绕案件核心诉求,通过细致的证据工作和有效的庭审应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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