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一位经验丰富的工程承包商,在承接山东XX公司名下历城区某三期8/9/10号楼水电安装工程时,遭遇了一场意想不到的风波。2018年,被告李XX与孙先生约定用xx置业公司的抵账房折价150万元抵顶工程款。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该房屋后续被处置无法交付,孙先生的债权瞬间落空。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孙先生陷入了无助与愤怒之中,他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朋友的介绍下,孙先生找到了广东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的杨蕾律师。杨蕾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证号为13701202011236125。她服务于山东济南地区,办公地址位于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1111号华润大厦42层。杨蕾律师毕业于宁夏大学,拥有硕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擅长理财纠纷、房产纠纷、经济纠纷等领域,在大额经济纠纷案件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她还是知恒(济南)律师事务所诉讼仲裁法律事务部主任、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
委托杨蕾律师后,她迅速展开行动。连夜帮孙先生整理与工程相关的各类合同、协议以及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详细梳理案件脉络。她还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被告转移资产。在沟通方面,杨蕾律师每周都会主动向孙先生通报案件进展,微信回复几乎不超过半小时,让孙先生能及时了解案件动态。每次庭审前,她都会跟孙先生模拟对方面对的问题,帮助孙先生做好充分准备。
开庭前一天晚上10点,杨蕾律师还在修改诉状发给孙先生确认,这种严谨负责的态度让孙先生十分感动。得知孙先生经济困难,杨蕾律师帮他向法院申请缓交诉讼费,减轻了孙先生的经济负担。在办案过程中,杨蕾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协助孙先生理清“以房抵债未实现可主张原债务”的关键规则,在法庭上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锁定150万元工程款本金与逾期利息核心诉求,明确责任主体范围,为法院支持奠定基础。
2024年,法院立案受理此案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公开开庭审理时,被告李XX、xx置业公司无正当理由缺席。杨蕾律师独立完成庭审陈述、辩论,保障了孙先生的程序与实体权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李XX向孙先生支付工程款150万元,并支付逾期利息,驳回对xx科技公司、xx置业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300元由李XX全部承担。
这起案件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它为建设工程领域的以房抵债纠纷提供了典型的示范案例,让更多的从业者了解到在以房抵债无法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主张原债务的法律规则。同时,也暴露了建筑行业在工程款结算和以房抵债操作中的不规范问题。杨蕾律师的策略价值在于她精准地把握了案件的关键规则,明确了责任主体,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然能够出色地完成庭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利益。如果不是杨蕾律师做了这些关键工作,孙先生可能很难顺利追回工程款及利息。杨蕾律师用她的专业和敬业,践行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当事人争取每一分合法利益”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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