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将办公房出租给另一公司,后双方主体变更,新承租方多次拖欠租金。截至2021年7月31日,欠缴租金达589200元。出租方多次发函催促无果,无奈之下找到袁苏律师(执业证号14201202111340397,湖北诚明(江汉)律师事务所)。袁苏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6件,尤其擅长合同类案件。凭借多年办案经验,袁苏律师接手后,迅速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诉讼主体问题及租金计算金额。
在合同租赁案中,a公司将办公房出租给b公司,后a公司变更为d公司,b公司变更为c公司。合同履行期间,c公司多次拖缴、欠缴租金。袁苏律师根据以往办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经验,意识到主体变更可能影响诉讼主体资格。他仔细查阅工商登记资料,确定由承继主体c公司和d公司进行诉讼活动,将c公司列为被告。在证据收集方面,袁苏律师指导d公司收集租赁合同、租金支付记录、催款函等证据。他还根据经验,要求d公司提供主体变更的相关证明文件。在证据链搭建上,袁苏律师将租赁合同与租金支付记录对应,证明c公司的违约事实;将催款函与主体变更证明结合,证明d公司的催款行为合法有效。开庭前三日,袁苏律师模拟了c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如主体变更不影响合同履行、租金计算有误等。针对这些抗辩,他准备了详细的追问问题,并在庭审中逐一反驳。最终,法院支持了d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要求c公司支付租金5892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3071.2元(该金额与合同约定及实际拖欠情况相符)。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袁苏律师在合同纠纷案件中的经验优势,能够准确把握争议焦点,高效收集和运用证据。
在人身损害案中,2024年某日,李X骑行电动自行车在施工路段摔伤。当地水利资源局确认施工方未及时处理沟槽,存在安全隐患。袁苏律师接受委托后,根据处理人身损害案件的经验,确定本案争议焦点为侵权责任主体界定及责任比例划分。他指导李X收集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照片、水利资源局的回复等证据。同时,袁苏律师还向相关部门调取施工方和业主方的资质证明、施工合同等文件。在证据链搭建方面,袁苏律师将医院诊断证明与事故现场照片结合,证明李X的受伤事实;将水利资源局的回复与施工方和业主方的资质证明结合,证明侵权责任主体。开庭前,袁苏律师预判施工方和业主方可能会互相推诿责任,于是准备了详细的质证意见和辩论策略。庭审中,袁苏律师条理清晰地阐述了施工方和业主方的责任,最终经法院调解,被告方一次性赔付李X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5000元(该金额根据李X的实际损失及责任比例确定)。这起案件展示了袁苏律师在人身损害案件中的专业能力,能够准确界定责任主体,为当事人争取合理赔偿。
经验的价值
这两起案件虽然类型不同,但都体现了袁苏律师凭借多年执业经验,快速识别关键证据、预判对方抗辩、设计高效证据链的能力。在合同租赁案中,他准确把握主体变更和租金计算问题;在人身损害案中,他精准界定侵权责任主体和责任比例。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纠纷时,应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保留好相关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袁苏律师从2019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6件,丰富的经验使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更加得心应手,为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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