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投资平台乱象丛生。有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参与某网络投资平台推广,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利用微信群、宣讲会等途径,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涉案金额高达369万余元。公诉机关依法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提起公诉。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类案件中,普通人存在一些高频踩坑行为。其一,盲目相信高额回报承诺。很多人在面对网络投资平台宣称的超高回报率时,往往忽视了背后的风险,没有深入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就轻易投入资金。这其中的隐患在于,一旦平台资金链断裂,投资者的资金将血本无归。其二,参与推广获利而不自知违法。部分人在参与网络投资平台推广过程中,只看到了其中的利益,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已经触犯了法律。就像本案中的被告人,在推广过程中吸引了大量资金,最终被认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面对此类案件,王琸韬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能力。王琸韬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数年时间,她毕业于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拥有本科学士学位,还具备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和四级律师资格。她是内蒙古理想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律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锡林郭勒盟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尤其专精于刑事案件,在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适用等细分类型上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王琸韬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审查了审计报告、银行流水、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全案证据。在庭审中,她围绕涉案金额认定、主观认知、地位作用、自首与从犯认定、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等焦点,发表了完整的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依法从轻、从宽处罚。
在取证方面,王琸韬律师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仔细审查每一份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为辩护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调解过程中,她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争取对被告人有利的量刑建议。如果调解无法达成满意结果,她也会精准地运用法律进行诉讼。最终,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同时责令继续退赔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对违法所得54万元予以追缴,按比例发还集资参与人。
王琸韬律师秉持“为自由辩护,为正义发声”的执业理念,在办案过程中,始终优先考虑通过调解降低当事人的成本,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纷争。但当必要时,她会精准地运用法律武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通过一个个案件,让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也为大众敲响了警钟,提醒大家在面对投资诱惑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陷入违法犯罪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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