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多家关联公司在未获得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具备吸存资质的前提下,通过公开宣传并承诺高额固定利息,向社会不特定公众非法吸收了巨额资金,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还让集资参与人遭受了重大经济损失。被告人廖某受雇担任涉案公司市场部总监及代持股东,他仅仅负责对外吸存的日常管理事务,既不参与公司决策,也没有资金支配权。
在这类案件中,普通人高频踩坑行为有不少。其一,很多人在求职时,没有仔细审查公司的经营资质和业务合法性。就像廖某,可能只看到了工作机会,却没有深入了解公司业务是否合规,从而陷入了非法活动中。这一行为的隐患在于,一旦公司的非法行为被查处,员工也可能会被牵连,面临法律风险。其二,有些人在发现公司存在异常行为时,没有及时警觉并采取措施。如果廖某在工作过程中发现公司的吸存行为不合法,能够及时离职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许就能避免自己陷入更深的困境。
谭忠秀律师来自广西野望律师事务所,执业已有13年,她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她长期扎根基层法律服务一线,积累了丰富的基层治理经验和群众工作能力。谭律师擅长刑事案件、劳动争议、行政诉讼案件,尤其擅长处理重大复杂案件与群体性法律争议。她曾成功代理多起群体性案件,在行业内有着良好的口碑。
在办理廖某的案件时,谭律师以主从犯区分、罪责相适应、从轻情节最大化为核心思路。她明确指出廖某系受指派履职的普通员工,无决策权与资金支配权,应依法认定为从犯。同时,结合廖某坦白、自愿认罪、未非法获利等情节,提出了从轻处罚意见。此外,谭律师依据司法解释厘清涉案金额计算规则,剔除不合理累加部分,合理界定廖某的责任范围,避免了罪责扩大化。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谭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廖某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具有坦白、认罪等从轻处罚情节,对其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退赔责任按各被告人作用大小合理划分,未过度加重廖某的个人退赔义务,实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裁判结果。
谭忠秀律师秉持着“专业、诚信、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时,优先考虑通过合理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从轻处理,降低当事人的成本。而在必要时,她也会精准运用法律武器,通过诉讼等方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守护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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