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后,恶意拖欠中山某高端别墅群项目总包单位的工程垫资款,同时在合同履行中始终拒不承认自身违约,拒绝支付任何违约金,也拒绝返还工程保证金。该别墅群项目体量大、施工周期长,工程结算涉及隐蔽工程验收、设计变更、材料价差调整等诸多复杂环节,违约事实界定存在大量模糊空间;加之开发商偿债能力持续恶化,名下资产多已抵押或涉其他纠纷,总包方若采用常规诉讼或简单催收手段,不仅诉讼周期漫长,即便胜诉也可能面临执行不能的困境,回款希望极为渺茫。
邹俊岳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110769798)及其所在的广东道华律师事务所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组建由建设工程专业律师、造价工程师组成的专案小组,对案件展开系统攻坚。团队首先意识到,本案的核心突破口在于必须构建出能够清晰、完整地证明开发商违约行为的证据链,而不能仅仅依赖合同条文。为此,律师团队对委托方提供的数千页工程资料进行全面梳理,逐份核对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签证单、月度进度报告、付款申请书及监理批复文件、往来工作联系函等,从海量文件中将合同约定与实际履行情况进行逐项比对,精准锁定开发商在工期节点把控、变更指令下达、验收组织等多方面的核心违约行为,并详细计算了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和额外成本增加。
在证据固定环节,团队并未急于启动仲裁程序,而是精心设计诉前商事谈判策略。利用开发商彼时正寻求外部融资和债务重组的窗口期,律师团队通过多轮正式与非正式协商,逐步引导开发商对已完工工程量、变更导致造价增加数额、工期延误责任归属等关键事实予以认可。这些确认内容通过会议纪要、谈判备忘录等形式固定下来,与前期梳理的书面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环环相扣、闭合完整的证据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了违约界定模糊的难题,为后续仲裁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此基础上,律师团队综合运用多项法律和商业手段协同推进。一是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规定,及时在法定期限内向仲裁机构及不动产登记部门主张该权利,确保总包方在开发商资产处置中的受偿顺位优先于一般债权;二是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商事仲裁机构,借助仲裁一裁终局、审理灵活的优势,大大压缩了争议解决周期;三是同步推动与开发商及其关联方进行债务重组方案的设计,争取以部分在建工程抵债、分期付款等方式,迫使开发商正视违约后果,不再拖延。
经过团队数月持续努力,案件走向发生根本扭转。仲裁庭全面采纳了总包方的主张,支持全部核心诉请,最终实现全额胜诉并足额回款,成功为总包方追回全部工程权益,合计总额超过1亿元。具体包括:4900余万元工程垫资尾款、6000万元工程违约金,以及全额追回的500万元工程保证金。此外,本案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等全部维权成本也一并裁决由开发商承担,总包方未有任何额外损失,合法权益得到完满维护。
邹俊岳律师长期深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程与不动产商事法律领域,独创“法律+工程+造价”三维一体化研判体系。在本案中,他将法律条款解读、工程技术理解和造价核算能力深度融合,从每一份签证单、每一笔付款记录中挖掘事实真相,坚持以真实证据推进案件,经手多宗同类复杂案件均取得良好效果,其精细化的办案风格和专业判断力,成为本案扭转局面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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