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起买卖纠纷案件,当事人遭遇了不小的困扰。买卖双方经中间人介绍,达成了活体黄牛的买卖合意。买方当场选定了6头黄牛,双方口头约定交易总价款为112000元。交易当日,买方通过微信当场支付了12000元,并且约定剩余的100000元尾款在三日内结清。然而,后续买方并没有按照约定付款,卖方多次自行催讨都没有结果。后来辖区派出所介入协调,买方分两次累计支付了70000元,但截至起诉之日,买方仍拖欠着剩余的20000元货款拒不支付。
在这个过程中,卖方犯了一些典型的错误。由于没有签订书面的交易合同,仅仅是口头约定,这就导致证据存在天然的短板。而且在催讨货款时,只是简单地自行催讨,没有对每一笔付款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整理,也没有收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交易的存在和欠款的事实。这使得在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当卖方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自行解决已经无望时,才想到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这时,王兴佳律师登场了。他是安徽飞尚达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前曾在基层法院工作多年,熟悉基层办案流程、本地司法环境与裁判尺度。王兴佳律师深耕于各类合同纠纷等民事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工作。
王兴佳律师第一时间收集整理了全部案件材料,包括双方通话录音、中间人证人信息、微信转账记录、派出所调解相关记录等。他按照交易发生、首次付款、逾期违约、调解付款、持续拖欠的时间线,梳理出了案件的全貌,固定了买卖关系、总价款、各笔付款金额等核心事实。同时,他逐笔统计买方每一次的付款金额,精确计算出剩余欠款为20000元,确保账目数据零差错。针对无书面合同的问题,他将录音内容、证人证言、转账流水相互结合,逐一佐证交易合意、货物交付、欠款事实,补强了薄弱证据,消除了证据瑕疵。并且预判被告可能缺席庭审,提前规划好了举证顺序、事实陈述提纲与书面代理词,明确了每一组证据对应的证明目的。
在庭审过程中,王兴佳律师依次出示全部证据,完整陈述了交易全过程、违约事实以及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结合《民法典》买卖合同相关规定发表代理意见,配合法庭完成了案件事实核查。最终,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20000元,并且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50元,由被告承担。
对于类似的纠纷,有一些实用的普法干货。在农产品、活体畜禽等民间口头买卖合同中,一定要注意保留证据,比如录音、证人证言、转账记录等。如果没有书面合同,要及时收集这些间接证据来证明交易的存在和欠款的事实。当遇到债务人消极应诉、拒不到庭的情况,不要慌张,只要有完整的证据链条和合理的诉讼请求,依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交易后经派出所、村委会等第三方调解,债务人仍拒不履行付款义务,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