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聚众斗殴辩护
田百川律师(执业证号15307202110342961,云南泰联律师事务所)担任被告人罗XX涉嫌聚众斗殴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7月18日,沈XX与沈XX酒后口角相约打架,罗XX等人参与其中,致杨XX轻伤一级。罗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还赔偿了被害人。核心诉求是为罗XX争取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难点在于准确认定罗XX的从犯地位、自首情节及量刑尺度。证据收集过程中,田律师多次会见罗XX,了解其参与案件的全过程;到公安机关查阅并复制相关书证、证人证言等材料;与办案民警沟通,了解案件侦查情况;走访罗XX的学校和社区,获取其平时表现的证明材料。
证据链搭建时,田律师将罗XX的供述与证人证言相互印证,证明其跟随他人参与斗殴且未使用刀具;收集学校和社区证明,证实其主观恶性较小;整理赔偿凭证,证明其积极赔偿被害人。庭审策略上,田律师提前准备法律依据和案例,确定以未成年人、从犯、自首等为焦点进行辩护;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提出罗XX应从轻处罚的理由;申请调取相关监控视频,以证明罗XX的行为情节。最终,法院判决罗XX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既惩处了犯罪,又给予其改过机会。
未成年人盗窃案辩护
田律师受指定担任被告人赵XX涉嫌盗窃罪一案的辩护人。2023年8、9月,赵XX多次盗窃电动车电瓶,销赃获利5690元左右,最后一次盗窃未遂。赵XX作案时系未成年人,案发后家属代为赔偿,他也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并预交罚金。核心诉求是为赵XX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难点在于认定赵XX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及抑郁治疗期对量刑的影响。证据收集方面,田律师多次与赵XX及其家属沟通,了解其作案背景和心理状态;到医院调取赵XX的病历,证明其处于抑郁治疗期;与被害人联系,获取谅解书和收条;查阅公安机关的接处警登记表和相关笔录。
证据链搭建过程中,田律师将病历与赵XX的供述相结合,证明其作案时的心理状况;用谅解书和收条证明其积极赔偿和取得谅解的情况;整理盗窃次数和金额的证据,准确认定犯罪情节。庭审中,田律师依据法律规定,重点阐述未成年人犯罪从轻、减轻处罚的依据和赵XX的从轻情节;针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提出可适用缓刑的意见;向法院说明赵XX的成长困境和心理状况。最终,法院判决赵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辩护经验总结
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共同逻辑在于准确把握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犯罪情节,挖掘法定和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可复用的证据方法包括与被告人及其家属深入沟通,获取作案背景和心理状态信息;调取相关病历、证明材料等,证明其特殊情况;收集赔偿凭证、谅解书等,体现其认罪悔罪态度。通过精准的证据收集和有效的庭审策略,为未成年人争取从轻处罚和缓刑机会,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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