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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病史是否可以认定是无效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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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6 · 1926人看过
导读:隐瞒病史一般不能认定婚姻无效,但可请求撤销。《民法典》规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为无效婚姻情形,隐瞒病史不在其中。若一方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自知道或应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可向法院请求撤销。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法律约束力,同居财产可协议处理,不成则法院依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无过错方可请求赔偿。
隐瞒病史是否可以认定是无效婚姻

一、隐瞒病史是否可以认定是无效婚姻

隐瞒病史一般不能认定婚姻无效,但可请求撤销婚姻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效婚姻情形为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隐瞒病史不属于上述情形。不过,一方在结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无过错方还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所以,隐瞒重大疾病的婚姻可通过撤销途径处理,而非认定无效。

二、隐瞒病史认定无效婚姻有哪些条件

根据《民法典》规定,隐瞒重大疾病可使婚姻可撤销,而非认定无效婚姻。条件如下:

所隐瞒的为重大疾病。法律未明确列举,司法实践中多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如艾滋病、严重精神分裂症等。

婚前隐瞒。一方在结婚登记前知晓自己患病,却未如实告知另一方。

另一方请求撤销婚姻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需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而非婚姻登记机关。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无效,双方财产按同居关系处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隐瞒哪些病史可被认定为无效婚姻

根据《民法典》,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而非认定为无效婚姻。重大疾病通常指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若发现对方婚前隐瞒上述重大疾病,可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当我们了解到隐瞒病史一般不能认定婚姻无效,但可请求撤销婚姻时,还会面临一些与之相关的后续问题。比如,如何界定“重大疾病”的范围,这直接关系到能否请求撤销婚姻。另外,在请求撤销婚姻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也是关键,怎样获取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对方隐瞒了重大疾病呢?这些问题可能会让很多人感到困惑。如果您在婚姻中遇到了隐瞒病史相关的法律难题,或者对撤销婚姻的具体流程、证据要求等有疑问,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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