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郑XX、李XX向原告借款后,原告当日收取砍头息,依据法律规定认定该笔借款本金为……郑XX进行担保,原告并无证据证明其在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郑XX主张权利,故郑XX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这份判决书背后,是谭嘉虬律师为当事人权益全力以赴的努力。
谭嘉虬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凭借南昌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奠定的扎实理论基础,在民商事等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当接到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他初步判断案件的关键在于借款本金的认定和担保人责任的界定。
在证据收集阶段,难点在于梳理复杂的借款过程和利息支付情况。谭嘉虬律师仔细研究每一笔转账记录、借条和承诺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规定,明确砍头息不应计入借款本金。他还通过与当事人沟通,了解借款的实际情况,为后续的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借款本金的数额和担保人是否应承担责任上。被告方辩称借款属实,但对原告计算的本息提出异议。谭嘉虬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指出砍头息不应计入本金,且原告无证据证明在规定期间内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担保人不应承担保证责任。他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第六百七十五条、第六百九十三条等相关法条,清晰阐述自己的观点。
在这个案件中,谭嘉虬律师在证据梳理和法律适用环节扭转了局面。他通过对证据的精准分析和对法律条文的准确运用,让法官认可了他的观点,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理的判决结果。
谭嘉虬律师在法律实务中,始终秉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赢得了业界和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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