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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待遇未足额支付纠纷,准确适用劳动关系认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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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3 · 107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智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69人 执业4年
律所: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2210465694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013885495
代表案例:2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擅长劳动争议、合同纠纷、侵权等一般民商事诉讼业务以及刑事辩护业务,同时具有其他行业的专业背景及从业经验,尤其化工领域,长期为企业及员工提供法律服务,能够精准的刨析案件,从当事人的利益出发,设身处地的为当事人考虑,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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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工伤致残十级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原告彭某与被告就工伤待遇协商未果。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刘智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针对被告抗辩准确阐述劳动关系成立依据等核心代理意见。法院全面采纳其意见,判决彭某获赔7万多元,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申报也获保障。
工伤待遇未足额支付纠纷,准确适用劳动关系认定规则

2023年,在江苏省南京市某区法院的劳动争议庭审现场,被告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和上海某建工公司提出多项抗辩,否认与原告彭X存在劳动关系等。坐在原告代理席的刘智律师,不慌不忙地拿出准备好的材料,开始有条理地反驳。

这起案件发生在2021年,彭X经人介绍入职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在上海某建工公司总承包的工地上做木工,双方未签书面劳动合同。同年,彭X在作业时锯伤手部,住院治疗10余天,后续又多次复诊,自行垫付医疗费2万多元。2021年9月,彭X所受损伤被认定为工伤,2022年鉴定致残程度为十级。但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后,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未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费用,上海某建工公司也未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刘智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具备法律和化学双背景,是法佑化成律师团队负责人。他接手案件后,进行了细致的调查和分析。针对被告的抗辩,他发表核心代理意见,指出彭X与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符合劳动关系主体资格,结合工伤认定决定书,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停工留薪期工资应按约定的日工资标准核算,停工留薪期应为6个多月;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护理费应按实际护理需求核定;上海某建工公司作为总包单位,应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江苏省南京市某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彭X与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自2021年9月起解除,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支付彭X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合计7万多元,上海某建工公司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及被告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在另一起涉及化工企业的法律纠纷中,刘智律师凭借其化学专业背景和法律知识,迅速梳理案件中的专业问题,为企业提供了准确的法律建议,帮助企业解决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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