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家长们为了孩子的全面发展,往往会为孩子报名各类培训课程。原告A(监护人)和原告B(未成年人)也不例外,他们与某文化传播公司分公司签订了《艺术培训服务合同》,满心期待孩子能在培训中有所收获。然而,合同履行期间,分公司却在2022年11月起无故停止全部课程,关闭教学场所,且拒不告知复课时间和退还剩余课时费用。这让家长陷入了困境,无奈之下,他们选择委托律师维护自身权益。
杨稳定律师,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现任律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执业四年以来,她深耕民商事诉讼、企业合规与刑事辩护三大核心领域,尤其在民商事法律服务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在这起案件中,杨稳定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重点进行了三点论证。首先,她指出案涉教育培训合同合法有效,被告停业的行为构成了根本违约。其次,依据法律规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最后,剩余课时费金额明确、证据充分,被告应退还费用并支付利息。
庭审中,二被告均未到庭,未答辩、未举证,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杨稳定律师的意见,依法作出判决:【被告A】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原告剩余课程服务费,并支付相应利息;【被告B】对上述债务在分公司未清偿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案件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杨稳定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展现出了多方面的价值。她深度适用《民法典》第七十四条分支机构责任规则,将总公司纳入责任范围,解决了“分公司关门、总公司不管”的行业顽疾,增强了赔付能力。在剩余课时核算方面,她根据合同约定课次、已上课次、总费用科学计算退费金额,确保法院全额支持剩余课时费用。同时,她结合违约时间、损失程度,依法主张利息并获得法院认可,弥补了家长资金闲置损失。此外,她通过同类案件统一代理、标准化举证、集约化庭审,实现了批量胜诉效果,彰显了专业稳定的办案能力。并且,她还通过诉讼将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等维权成本判由被告承担,实现了家长“零成本维权”。
杨稳定律师聚焦少儿教育培训消费纠纷,以专业法律力量保护了普通家庭财产安全,帮助众多家长从“机构跑路”的困境中挽回损失,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她始终坚守专业、严谨、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用责任与担当践行着律师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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