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男方与女方经人介绍相识,短暂交往后按农村习俗订立婚约。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及家庭支付了大额彩礼现金、金银首饰、高档烟酒、礼品及各类礼金等,总价值数十万元。双方交往期间因性格不合及沟通问题产生矛盾,最终未能登记结婚,女方已主动退还大部分彩礼现金。之后男方却以婚约财产纠纷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女方全额返还所有已支付的款项及财物,包括已被消耗的生活用品及具有特殊意义的赠与物品。女方找到胡增亮律师寻求帮助。胡增亮律师接受委托后,开始梳理材料。他仔细研究婚约订立的过程、彩礼支付的细节以及双方沟通的记录等。在查找证据方面,他发现一张皱巴巴的收据,上面记录了部分彩礼的金额,但没有双方签字。这张收据成为关键证据之一。胡增亮律师主张原告主张的烟酒、食品、四件套等物品属于恋爱期间的人情往来或消耗品,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彩礼;转账购买手机、手表及钻戒属于为增进感情的赠与行为,不应纳入返还范围。同时强调诚实信用原则,指出双方已就主要彩礼款项达成退还合意并实际履行,原告就已解决的纠纷再次起诉违反诚信原则。还主张原告存在过错,提交证据证明婚约解除的主要责任在于原告,其在交往中存在不当行为,对女方造成了身心伤害,原告无权要求全额返还。对于已消耗的物品及具有人身属性的饰品,主张不予返还。经过一系列努力,关键破局点出现。法院采纳了胡增亮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已返还部分,确认女方已退还的大额彩礼现金合法有效,不予再议。烟酒、食品、四件套及手机、手表等财物属于赠与或消耗品,驳回原告要求返还的诉求。仅判决女方返还“四金”及钻戒,属于贵重首饰类彩礼。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最终,胡增亮律师成功为当事人阻断了除特定首饰外的大部分返还责任,大幅降低了当事人的经济损失。从一张未签字的收据开始,经过律师的努力,改变了案件走向,让女方的权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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