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视居住方式都包括什么
监视居住分为住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住处监视居住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监视居住。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指在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外的其他场所执行监视居住,通常适用于无固定住处或涉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在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的情形。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予以逮捕。
二、监视居住的执行地点有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监视居住执行地点有如下规定。通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可作为执行地;若没有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这里的“固定住处”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
但是,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需要注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同时,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三、监视居住在特殊场所执行有啥法律规定
监视居住一般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在指定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在指定居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当我们了解了监视居住分为住处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后,还需知道更多相关拓展内容。比如被监视居住人能否会见他人,一般情况下,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通信,但如果是与案件无关的亲属正常会见,在经过批准后是可以的。另外,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若你对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期间权利义务等还有疑问,别错过获取精准法律建议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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