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X满心期待地为新家定制全屋柜子,却没想到一场噩梦就此开始。2024年6月25日,他与被告高技术开XX某全定制店(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高X)签订了《专卖店销售合同》,满心欢喜地以为能拥有理想中的家居。合同约定该店为其提供全屋定制柜类产品的制作与安装,总金额达15万余元。黄X先后在2024年7月4日支付70000元、9月3日支付80000元,还于10月14日支付2405元用于购买水槽、拉篮等厨房用具。经营者高X还手写承诺2025年3月15号所有柜子全部到位,第一批柜子于2024年12月31日到货。
然而,到了2024年12月31日,第一批柜子并未到货。2025年2月,黄X发现店铺已关闭、腾空,经营者高X也失联了。报警后,高X在电话中表示无力继续经营且无法退还货款。此时的黄X陷入了绝望,不知道该如何挽回自己的损失。无奈之下,黄X委托了湖北道博(襄阳)律师事务所的龚傲冬律师。龚傲冬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深耕于民商事领域,对这类定作合同纠纷有着丰富的经验。
龚傲冬接手案件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围绕关键要点展开诉讼,首先明确合同解除权。被告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货物,店铺搬离,经营者明确表示无力继续经营,构成根本违约。根据《民法典》第563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守约方可以解除合同。法院最终确认合同自起诉状送达被告之日(2025年6月11日)解除。
在返还款项和资金占用损失方面,龚傲冬指导黄X提交了《专卖店销售合同》、付款收据、微信转账记录及聊天记录等,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已支付152405元。由于被告未到庭抗辩,也未提交任何供货证据,法院全额支持返还并自起诉之日计算资金占用损失。
对于品牌方补充责任的问题,虽然原告主张品牌方作为特许人未尽监管义务应承担补充责任,但因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两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法院未予支持。不过,龚傲冬将该主体列为共同被告,有利于查实并争取更广泛的追偿渠道,法院的驳回理由也为原告后续若发现新证据另行主张指明了方向。
最终,法院判决确认合同解除,高合生雅居定制店于判决生效后向黄X支付152405元及自2025年4月1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的资金占用损失,驳回对品牌方的诉讼请求。龚傲冬凭借专业的代理,成功为黄X追回全部15.2万余元款项及资金占用损失,在商家跑路、经营者失联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凭借这样出色的办案成果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和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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