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交易中,债权债务纠纷屡见不鲜。林树昌律师从2007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他在债权债务领域经验丰富,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下面就来看看他经办的两起典型案例。
第一起是关联公司恶意拖欠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2021年1月,本地一家建材供货企业经人介绍,为被告方供应水电器材,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仅通过微信沟通订货、送货事宜。供货期间,该企业按要求交付多批货物,部分送货单加盖第一家公司公章、部分由其监事签字确认,交易全程由第二家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第三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对接,货款亦由三家公司交叉代付。截至2024年8月,被告方仅支付8.6万元,尚欠货款52756.85元。该企业多次催款,三家公司互相甩锅、否认交易关系,三名股东以“独立法人、出资未到期”为由拒绝担责,企业维权陷入绝境,遂委托林树昌律师全程代理本案诉讼。
林树昌律师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研判出本案的核心难点。一是交易主体混乱,难以确定真正的责任方;二是关联公司人格混同隐蔽,不易察觉;三是股东零出资且期限未到,追究股东责任存在法律障碍;四是六被告集体拒不出庭,增加了庭审的难度。
为突破困局,林律师重点开展了四项核心工作。首先,他梳理完整交易证据链,固定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对账记录、交叉付款凭证,还原真实交易流程,夯实债权基础。其次,深挖关联关系,调取工商信息,证实三家公司人员交叉、地址混同、财务代付、联系方式统一,构成人格混同。再次,论证股东责任,查明三名股东均为全额认缴、未实缴分文,且三家公司均已失信无财产,符合出资加速到期条件。最后,精准列全部被告,将三家公司及三名股东一并起诉,全面锁定责任主体。
庭审过程中,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全部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林律师围绕交易真实性、人格混同认定、股东出资责任、债务连带清偿四大核心焦点,清晰陈述事实、完整出示证据、精准适用法律,有力驳斥被告“无关交易、独立法人”的抗辩逻辑。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林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三家关联公司共同支付原告货款52756.85元及逾期利息(以52756.85元为基数,自2024年9月1日起按年利率4.355%计算至清偿之日),三名股东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六被告承担。
另一起是跨省大额买卖合同欠款纠纷。2018年3月至9月期间,本地一家建材供货企业向外地一家商贸公司供应五金建材,双方长期合作、正常对账。2019年10月,经双方最终对账确认,对方商贸公司尚欠该企业货款716733元,并出具欠款确认书,承诺于201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同时约定,逾期付款需承担违约金及该企业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全部费用;其法定代表人个人自愿为该笔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直至款项全部还清。
付款期限届满后,对方商贸公司拒不履约、拖延推诿,法定代表人仅零星支付2万元后便彻底失联,拒接电话、拒回信息,企业经营异常、无实际办公场所,形成典型“异地老赖”情形。该企业多次自行催款无果,面临货款无法收回、资金链受压、维权成本高、异地诉讼难等多重困境,遂委托林树昌律师全程代理本案诉讼。
林律师接受委托后,研判出本案的难点。被告为外地企业,增加了沟通和执行的难度;拒不出庭应诉,使得案件审理缺乏对方的抗辩;存在担保时效争议,需要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异地执行难度大,可能影响债权的实现。
为确保胜诉及后续执行,林律师重点开展了四项核心工作。一是固定完整证据链,系统整理全部送货单、对账记录、欠款确认书、催款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律师费发票等,形成闭环证据,夯实债权基础。二是精准设计诉讼请求,依据合同约定主张货款、逾期违约金、律师费,明确担保责任,最大化当事人合法权益。三是应对程序风险,依法完成立案、送达、保全等全部诉讼程序,冻结被告相关财产,防止其转移资产。四是预判抗辩焦点,针对担保时效、违约金计算标准等潜在争议,提前准备法律依据与质证意见。
庭审过程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林律师围绕欠款事实、违约责任、费用承担、担保责任四大核心焦点,清晰陈述事实、完整出示证据、精准适用法律,全面论证诉讼请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林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货款716733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16733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按LPR上浮30%计算,扣除已付2万元)、原告律师费31669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被告承担。
律师价值:在这两起案件中,林树昌律师发挥了关键作用。在关联公司拖欠货款案中,他通过梳理证据链,将分散的交易证据整合起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为债权的认定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他精准地抓住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关键要点,深挖关联关系,为追究各公司和股东的连带责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在跨省大额欠款案中,林律师精准设计诉讼请求,充分考虑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最大化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且,他在合适的时间点申请财产保全,防止被告转移资产,确保了后续执行的顺利进行。
实践意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法院通常会综合考虑人员、财务、业务等多方面因素。当公司之间存在人员交叉、财务混同、业务关联等情况时,法院可能会认定其构成人格混同,从而要求关联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对于跨省的债权债务纠纷,证据的完整性和合法性至关重要。同时,及时申请财产保全可以有效保障债权人的权益。在担保责任方面,法院会严格审查担保时效和担保范围,确保债权人的合法诉求得到支持。
结尾:面对关联公司恶意拖欠货款和跨省大额欠款等复杂的债权债务纠纷,林树昌律师展现出了强大的处理能力。他能够迅速梳理证据链,精准锁定责任主体,在庭审中有力地驳斥对方的抗辩。同时,他善于把握时机,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成功追回了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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