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XX像往常一样驾车正常行驶在路上,却不料遭遇飞来横祸,被某公交公司员工驾驶的车辆碰撞。经交警认定公交方负事故全部责任,可对方却迟迟不赔偿因事故造成的车辆严重受损而产生的车辆维修费、施救费、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等多项损失。这让赵XX十分苦恼,为了维护自身财产权益,他找到了河北文谦律师事务所的赵瑞宁律师。
赵瑞宁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法学科班出身的她,自取得律师执业资格以来,始终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持着用专业化解纠纷,用责任守护权益,用结果赢得信任的执业理念。执业至今,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劳动合同、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
在代理这起交通事故案件时,赵瑞宁律师提出了清晰的代理核心观点。首先,责任认定清晰,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明确被告一方全责,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其次,驾驶员系某公交公司员工,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应由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再者,车辆维修费有维修记录、公估报告佐证,替代性交通费属于法定合理损失,依法应予支持。最后,她逐项核定车辆损失、交通费、施救费等,确保赔偿金额客观、合法。
在赵瑞宁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完全采纳了她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某公交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赵XX车辆损失、交通费等共计50793元,并且案件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本案是典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重点在于用人单位责任认定与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的支持。赵瑞宁律师紧扣事故认定书、保险记录、维修票据、公估报告等证据,明确责任主体与赔偿范围,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委托人的合法损失,成功为委托人追回全部车损及相关费用,高效化解了交通事故财产赔偿纠纷。她精准锁定责任主体,确保赔偿有履行能力;完整主张损失项目,实现了委托人权益最大化;扎实有力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确保了胜诉;通过诉讼快速定分止争,让委托人全额获赔,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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