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被告感情破裂,决定结束这段婚姻,但在婚生子抚养权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上,和对方产生了巨大分歧。我很担忧自己无法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也害怕在财产分割上吃亏,心里十分无助。我咨询过一些人,可他们的说法都模棱两可,这让我更加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在朋友的推荐下,我找到了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的王莉萍律师。王律师自2016年执业至今,已经累计承办案件逾600件,光是商事合同纠纷领域就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在婚姻继承领域也承办了60件案件,经验十分丰富。而且她还是浙江正清和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税盟认证讲师,这样厉害的履历让我眼前一亮,我当下就决定委托她帮我处理这个案子。
王莉萍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就和我进行了充分沟通。在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鄞县大道13577号广博国贸中心22楼的办公室里,我们花了整整一下午的时间,梳理案件事实、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明细,明确了我争取婚生子抚养权并实现合理财产分割的核心诉求。之后,王律师迅速整理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很快就立案受理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庭审过程中,王莉萍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就抚养权归属的核心考量因素、抚养费的合理主张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案等方面,向法院提交了详细的意见,并与对方进行协商沟通。我注意到,王律师在陈述观点时条理清晰、逻辑严谨,每一个论点都有充分的证据支撑。她还会时不时地观察对方的反应,根据对方的态度及时调整策略。
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就离婚相关各项事宜展开调解。王莉萍律师始终坚定地维护我的合法权益,针对抚养权、抚养费金额、探望权、房产及车辆归属与按揭承担等关键问题,与对方进行了多次协商博弈。每次协商,王律师都会提前和我沟通,让我清楚了解每一个方案的利弊。在这个过程中,我能感受到她的专业和负责,心里也渐渐有了底。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于20XX年X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莉萍律师成功为我实现了核心诉讼目标:我不仅获得了婚生子的抚养权,被告还会自20XX年X月起,于每月10号前支付抚养费1800元直至婚生子有独立生活能力为止。同时,我也得到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轿车及一处房产,而对应的剩余按揭贷款均由我自行承担。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它让我在结束这段失败婚姻的同时,也能给孩子一个稳定的生活环境,让我对未来重新充满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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