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先生遭遇的这场交通事故,因肇事方和保险公司的赔偿问题变得复杂。事故发生后,梁先生右腿严重受伤,在伤情尚未稳定的情况下,被迫与对方签订了《和解协议》。很多普通人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往往认为签了协议就只能按协议执行,不会想到还有其他办法争取更多赔偿,这是常见的误区。
广东河源的田大龙律师介入后,没有简单地就赔偿项目重新计算。他深入分析案情,提出梁先生签订协议时处于伤情危重状态、缺乏充分判断能力,且后续截肢属于“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先生明显不公,符合显失公平合同的撤销条件。为了证明这一点,田律师指导梁先生收集了后续多次住院的病历、截肢手术记录、新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同时,田律师还申请法院对截肢与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司法鉴定。
拿到这些证据后,田律师在庭审中有了有力的支撑。面对保险公司“协议已履行、撤销权已超期”的抗辩,田律师精准引用法律和司法解释,论证梁先生自2023年7月被鉴定为五级伤残时才知晓重大变化,撤销权并未超过一年除斥期间。最终,田律师通过申请因果关系鉴定等手段,成功说服法院撤销已履行的和解协议。
法院经审理认为,梁先生签订《和解协议》后发生截肢这一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五级伤残远超出协议签订时的九级伤残预期,继续履行原协议对梁先生显失公平。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撤销原《和解协议》。梁先生总损失核定后,扣除保险公司已支付的25万元及他自担20%责任后,田大龙律师为梁先生争取到被告中国XX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经济损失554903.5元。
对于普通人来说,遇到类似交通事故赔偿纠纷,首先不要轻易签订和解协议,尤其是在伤情未稳定的情况下。如果已经签订了协议,后续发现有重大变化,要第一时间咨询律师,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手术记录、鉴定意见等,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收尾
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中,不要被“协议签了就不能反悔”的观念束缚,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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