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陈颖踏入律师行业开始实习,彼时的她在众多法律业务领域中不断摸索。2014年5月正式执业后,面对各类复杂案件,她逐渐发现刑事辩护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领域有着独特的魅力和挑战。于是,她做出了专注于这两个领域的职业选择。这一转折让她形成了注重案件细节、从多个角度综合研判案件的执业理念,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提供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下面以一起大型央企主张返还“超付工程款”的案件为例,看陈颖律师的执业理念是如何落地的。该大型央企承接工程后,通过分别签订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将涉案工程交由实际施工人吴XX实施,并要求吴XX借用其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之后,该企业以付款金额超过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起诉劳务公司及吴XX,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
陈颖律师接受委托后,没有急于下结论,而是围绕案件真实施工关系展开了细致的举证和论证工作。她反复核对材料,查阅大量相关合同和文件,发现吴XX虽然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其实际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实质上系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该企业通过拆分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处理涉案工程,本质上并不能改变吴XX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
陈颖律师进一步深入分析,提出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系的真实主体应为该企业与吴XX,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在庭审过程中,她条理清晰地阐述观点,用充分的证据和严谨的逻辑说服法官。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驳回了该企业要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全部诉讼请求。事后,当事人对陈颖律师的工作给予高度肯定,称赞她认真负责,对案件细节的把握十分精准,为他们避免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陈颖律师在职业转折后形成的执业理念在实际办案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她通过专注领域、注重细节、综合研判,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她将继续秉持这样的理念,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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