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苏某(原审被告)就陷入了一场股权转让纠纷的漩涡。苏某因与被上诉人李某(原审原告)、原审第三人某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赫某、路某的股权转让纠纷一案,不服昆明盘龙区人民法院的一审民事判决,决定委托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担任其二审代理人,期望能在二审中扭转局面。
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19年10月25日,由张云顺、杨艳、阿贵忠3名资深合伙人领衔。这3位合伙人均拥有近20年执业经验,分别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领域,均为业内专家,且毕业于知名法学院校,理论扎实、实战经验丰富,累计主办案件均超100+件。律所采用合伙人牵头+主办律师+辅办律师+法务助理的团队化办案模式,复杂案件集体研讨,类案数据支撑,每起案件均制定个性化办案方案,确保案件质量与效率。
本案的核心争议围绕《昆明某整形美容医院原始股东加入协议》的履行展开。被上诉人李某主张上诉人苏某支付105万股权转让款,受让10%股权,但苏某后来将案涉公司股权让给案外公司,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遂诉请解除协议、返还转让款并支付资金使用费。一审法院支持了李某的主要诉请。
上诉人苏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多项上诉理由。包括一审法院未准许中止审理,适用法律错误;一审认定股权转让款金额错误,上诉人仅实际收到52.5万元,另一笔款项转入的账户为公司账户,不应认定为个人收款;一审存在判决书送达滞后、保全裁定未及时送达等程序违法情形,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上诉人转让股权已征得被上诉人同意,不构成根本违约。
接受委托后,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迅速行动起来。张云顺律师自2002年从事律师职业,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主要办理合同、民商诉讼案件及公司非诉法律事务,曾在多家企业集团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熟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杨艳律师同样在2002年开始执业,专注于复杂、疑难民商事争议解决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诉讼、仲裁实务经验。阿贵忠律师2011年从事律师职业,法律专业理论功底扎实,擅长诉讼、人力资源管理和合同业务,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方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律师团队多次组织集体研讨,全面梳理多案关联事实,厘清股权流转、款项支付及当事人自认等关键细节,为上诉提供完整事实基础。他们精准从法律适用、程序瑕疵、款项性质等角度切入,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和详细的代理意见。在二审中,律师团队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效力、法律适用及程序问题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
然而,法院经审理查明,上诉人苏某在另案中已自认转让10%股权并收取105万股权转让款,其将股权自行转让给案外公司存在主观恶意,导致案涉协议履行不能。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上诉理由均不成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虽然案件结果未能如上诉人所愿,但客户对律师团队的工作还是给予了肯定:律师很尽责,把案件情况梳理得很清楚,虽然结果不太理想,但他们已经尽力了。云南匠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团队在本案中,对复杂商事纠纷进行了专业法律分析,明确了类案中自认规则、根本违约及合同解除的裁判尺度,为同类股权转让纠纷提供了实务参考,也充分展现了他们的专业诉讼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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