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引出了黄艳律师执业早期的一场硬仗。原告孙某1与案外人魏某、孙某2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二人借款28万元后未按期清偿。2023年,被告作为债务加入人出具30万元借条,之后陆续还款约14.3万元,尚欠约15.7万元未支付。孙某1催要无果,委托黄艳律师提起诉讼。
接案第1天,黄艳律师就开始了证据收集工作。她先是查阅借条,确认借款金额和约定情况,又收集银行及微信转账记录,仔细核对每一笔款项的往来。同时,她还找孙某1了解聊天记录等情况,并询问是否有证人可以证明借款事实。接案第3天,她向孙某1的朋友和相关知情人了解情况,收集证人证言。
在准备阶段,黄艳律师面临着诸多困难。被告提出多项抗辩,主张并非原始借款人,与孙某1不存在真实借贷关系;认为借条属于债务转移,未经原债务人同意应属无效;还称出具借条系受胁迫、诱导,并非真实意思表示。面对这些抗辩,黄艳律师没有退缩。接案第7天,她重新梳理证据,结合被告出具借条、主动还款并注明欠款余额的行为,向法院阐述本案符合“债务加入”的法律特征,并非“债务转移”,无需原债务人同意。同时,她整理完整的证据链,证实30万元借条系对原有28万元债务本息的结算,数额合理,并非虚增债务。
庭审中,黄艳律师精准回应被告的抗辩。她指出被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出具借条的法律后果,其后续主动还款、确认欠款余额的行为亦与“重大误解、受胁迫”的主张相悖。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全面采纳了黄艳律师的代理意见。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剩余借款约15.7万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被告负担。结案后,黄艳律师在笔记本上记了一句话:“证据是胜诉的关键,每一个细节都不能放过。”
这次经历对黄艳律师后续办案产生了重要影响。之后在处理类似民间借贷案件时,她都会更加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仔细分析案件中的法律关系,精准应对被告的抗辩。她也更加明白,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要保持冷静,用专业的知识和严谨的态度去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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