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X月,XXD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20XX年8月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该公司子公司在2017-2019年期间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投资者陈X在相关年度报告发布后买入股票,违法事实揭露后股价下跌造成损失,遂起诉XXD公司等。然而,XXD公司随后退市摘牌,资产状况恶化,可供执行财产薄弱,即便胜诉也难以获赔,案件陷入困境。
此时,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徐晓律师介入此案。徐晓自2006年开始执业,长期担任证监会下属投资者保护机构的公益律师,在证券诉讼、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专业领域经验丰富。他秉持“专业深耕、精准赋能”的执业理念,专注于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权益保护核心细分领域。
徐晓律师团队在代理本案诉讼过程中,考虑到XXD公司赔偿能力明显不足,决定将负有责任的董监高以及审计机构作为共同被告,以增加判决后执行获赔的可能性。但由于自然人被告人数众多、职务不同、参与度和在职时间各异,需要综合考虑各自然人被告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举证。
徐晓律师团队对XXD公司违法行为实施至今的大量公告进行研究分析,找出对应年份中可能对财务报告、年度报告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承担责任的相关董监高和会计师事务所,厘清各主体的任职、履职情况、在违法行为实施过程中的参与情况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最终确定了18名董监高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共同被告。
对于各被告的具体责任问题,徐晓律师团队进行了细致分析。例如,被告柯XX在2009-2021年期间担任XXD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召集主持审议案涉三个年报的董事会议并投赞成票,签字保证年报内容真实等,但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柯XX系虚假陈述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承担连带责任。经过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法院认定虚假陈述具有重大性,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投资者损失出具核算报告,并酌定扣除10%的非系统性风险因素,判决XXD公司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18名董监高和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均承担不同比例的连带赔偿责任。
徐晓律师凭借其丰富的证券市场案件经验,精准解决了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执行难的问题,为上海乃至全国范围内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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