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无锡,一位当事人因被告欠款问题陷入了困境。被告先后多次向其借款,还收取了拍卖服务费、纪念币采购款项,到期后却迟迟未清偿。多次催要无果后,当事人委托了北京市高朋(无锡)律师事务所的刘玥律师,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刘玥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法学学士,曾就职于XX网全资子公司,具有严谨的逻辑思维与高效的沟通能力。她执业至今已承办数百起民商事案件,在债权债务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与被告存在多笔资金往来,被告欠款64500元,双方虽出具借条、手写字条确认金额与还款期限,但到期后被告未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委托刘玥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被告返还欠款并支付逾期利息。
案件进入诉前调解阶段,双方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方案,法院正式立案开庭审理。刘玥律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提前梳理全部证据材料。在庭审中,她当庭提交借条原件、补充收款字条、银行流水等全套证据,完整还原每一笔款项交付事实,清晰区分借款本金与未成交拍卖退费两类款项,准确核算总欠款数额。
面对被告的模糊抗辩,刘玥律师逐一质证。她结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相关规定,阐述逾期利息主张的法律依据,说明即便未约定借期利息,债权人仍可主张起诉之日起的资金占用利息。而被告未能提交任何还款、抵销债务的证据,无法反驳原告完整证据链条。
最终,法院围绕借贷事实、欠款金额、逾期利息计算标准开展核查后,作出判决。法院认为双方借贷、资金往来事实清楚,借条、字条、银行流水相互印证,债权债务合法有效;约定还款期限均已届满,被告未履行清偿义务;未约定逾期利息,原告主张自起诉之日参照LPR计算资金占用损失,符合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遂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十日内归还原告64500元,并以645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3.45%计算利息至款项实际付清之日;若未按期履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刘玥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细致的工作,为当事人成功追回了欠款及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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