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委托:劳务受害案力挽狂澜
2025年,当事人A受雇于被告B,在被告C的房屋内进行拆除作业时受伤,造成多发性骨折。A起诉要求B赔偿各项损失,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承担选任过错责任。C辩称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担主责。
于彩霞律师接手此案后,积极开展工作。她深入调查取证,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在庭审中,于律师精准抗辩,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把房主C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
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于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为C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约17.8万元的损失。同时,她明确指出C与施工方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不应承担连带责任,法院采纳该意见,仅判令C承担按份的10%责任。最终,C虽垫付了20,400元,但因原告承诺放弃后续追索,彻底终结了本案纠纷。
于彩霞律师是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侵犯财产犯罪案件等多个领域。她熟悉法院办案流程及裁判思路,注重从事实与法律双重角度切入,精准把控案件风险点。
劳动纠纷高效调解
2026年,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后,A及两公司均不服,分别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两案合并审理。
于彩霞律师再次接受A的委托。她积极与对方沟通,制定统一的应诉和调解策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于律师通过调解方式,让当事人无需经历漫长的诉讼和执行程序,快速获得确定的经济赔偿。在仲裁裁决基础上,她通过谈判促使两公司共同支付31万元,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劳动报酬权益。协议还明确约定“所涉全部争议纠纷一次性解决,今后无涉”,有效防止了对方就同一劳动关系再次向当事人主张权利,实现了法律上的终局性。同时,通过调解结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且双方各承担5元,降低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
股权转让纠纷显名化
同样在2026年,另一位当事人A(名义股东)与被告B(实际出资人)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和股权转让协议后,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遂诉至法院。被告B辩称股权实际系为其父C代持,股权代持协议系伪造,且股权转让附有条件,其他股东已行使优先购买权,协议条件未成就。
于彩霞律师代理此案,强调被告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双方后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等实际履行行为形成印证,使法院认定协议有效。公司其他股东经合法传唤未到庭,于律师据此主张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法院予以采纳,排除了被告“协议条件未成就”的关键抗辩理由。她合理主张股权变更登记,同时未盲目坚持要求法院介入公司内部自治事项,提高了诉讼效率。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应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为名义股东解除了代持风险。
后来,这位当事人对朋友说,于律师办事让人放心,有法律问题还找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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