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3年10月,原告男方与被告女方建立恋爱关系,2025年12月关系终止。恋爱期间,双方有频繁的相互转账、使用支付宝情侣小荷包进行日常开支,还互赠礼物、共同消费。分手后,男方以基于结婚目的转账及赠送金饰,因女方原因结婚目的无法实现,且女方曾承诺返还为由,向法院提起赠与合同纠纷诉讼,要求女方返还款项及金饰折价共计9千余元并承担诉讼费。这一诉讼让女方陷入可能面临财产损失的困境。此时,女方委托了河南博涛律师事务所执业11年的李珂律师代理此案。
李珂律师法学本科出身,有着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在接手案件后,围绕核心争议焦点展开工作。他明确指出案涉款项与财物均为恋爱期间表达爱意、维系感情的无偿赠与及共同消费,并非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附条件赠与或彩礼。他提交了女方为男方购置物品、共同出游消费等证据,证明双方互有经济往来。李珂律师曾处理过众多婚姻家庭类案件,在这类案件中积累的经验让他能迅速准确地把握案件关键,精准区分不同类型赠与的法律边界。
在庭审质证环节,男方提交了私自录制、内容不完整的视频证据,试图证明女方有返还的自认。李珂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庭审经验,提出严谨的质证意见,否定了该证据构成法律上的返还自认。他曾在过往案件中多次应对复杂的证据质证,熟悉各类证据的审查要点,这使得他在本案中能有效否定对方关键证据的效力。
李珂律师结合民法典赠与合同相关规定,主张赠与财产权利转移后无法定撤销情形,恋爱结婚期待具有不确定性,分手风险应由双方自行承担。他依托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构建了有力的抗辩逻辑。在众多类似案件的处理中,他不断总结经验,对相关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更加娴熟,为本案的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最终,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李珂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案涉转账及财物均属恋爱期间无偿赠与与共同消费,无附条件赠与约定,男方主张的返还合意证据不足,赠与完成后不得撤销,判决驳回男方全部诉讼请求。李珂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成功为女方免除了返还义务,避免了女方的财产损失。李珂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3500件,是乡政府法律顾问,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信条,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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