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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延长审查起诉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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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4 · 4288人看过
导读:有好处也有坏处。犯罪嫌疑人是冤枉的,好处是能够更加仔细侦查案件,查清真相;坏处是反而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更长了。假设犯罪嫌疑人的确涉嫌犯罪,没有好处。“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嫌疑人延长审查起诉好不好

嫌疑人延长审查起诉好不好

假设犯罪嫌疑人是冤枉的,好处是能够更加仔细侦查案件,查清真相;坏处是反而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更长了。假设犯罪嫌疑人的确涉嫌犯罪,没有好处。

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程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据此,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但是,在司法实践中,随意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现象比较严重。

在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法律适用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该条款关于“重大、复杂案件”的规定不明确,导致司法实务中在理解和执行上出现偏差,随意性较大;二是部分检察干警执法观念陈旧,认为只要不超过一个半月就不算程序违法,导致工作中不积极主动,效率低下。

案件复杂或证据不足,经批准可以延长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154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刑事诉讼法》第156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57条

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果案情复杂,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延长侦查羁押期限。

延长审查期限,说明在审查期间证据不足,需要进行延长时间进行侦察,不过侦察也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超过规定的时间期限,发现嫌疑人没有违法行为,或者是证据不充分,需要对嫌疑人进行立即释放,并且需要出具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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