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余X与被告湖北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签订《定车合同》,这本是一次普通的购车交易,却因车辆问题引发了一场复杂的买卖合同纠纷。
余X满心欢喜地期待着能买到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然而现实却让他陷入了绝望。被告交付的车辆底盘及前后桥为轻型栅栏货车配置,与合同约定的“自卸翻斗载货汽车”底盘不符;底盘及大梁承载能力无法满足山区重型载货需求;车箱底与轮胎高度仅3公分,不符合载货使用要求。余X当场拒收车辆,要求退回厂家整改。可即便经过整改,车辆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外形与行驶证记载照片严重不符,更换的后桥为旧件,磨损严重且仪表显示故障,被告还始终拒绝提供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等合法手续。这一系列问题让余X意识到,自己的购车合同目的无法实现,而他远在外省,维权之路困难重重。
在余X感到无助之时,他找到了湖北美佳律师事务所的黎芳律师。黎芳律师拥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的学历,深耕随州本地法律服务10余年,累计办结案件300+,擅长处理婚姻家事、劳动纠纷、交通事故等9大领域的法律问题。
接手案件后,黎芳律师凭借10余年随州本地办案经验,迅速展开工作。面对被告湖北某公司辩称合同无公司公章、款项未入公账,其非合同相对方的情况,她仔细梳理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整改沟通记录等,成功证明尹X系实际履行方,并以个人名义收款、承诺整改。曾经在处理多起类似案件的经历让她知道,锁定实际责任人对于案件的胜诉至关重要,最终法院认定尹X为实际合同相对方,承担全部责任,避免了因“找不到公司”而无法获赔的风险。
为了证明被告的根本违约行为,黎芳律师引导原告在收车、整改、验收等关键节点留存书面异议、拍照录像、保存微信记录,形成了从“交付不合格—整改方案—整改后仍不合格—拒不提供合格证”的完整证据链条,为法院认定根本违约提供了坚实依据。
在核算原告的经济损失时,黎芳律师逐一梳理了保险费、送车费、贷款违约金、锁车宝费用、交通费等十余项损失,并提供相应凭证。她的专业和细致让法院支持了其中48416.72元,远高于被告提出的“无损失”抗辩。
同时,黎芳律师准确运用《民法典》关于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规定,论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使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全额退还购车款,原告无需承担任何车辆折旧或使用费。在被告某汽车销售公司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情况下,黎芳律师依法请求缺席审理,避免了因一方缺席而导致的程序拖延。
考虑到原告远在陕西,黎芳律师通过线上沟通、高效代理,减少原告往返次数;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减半收取受理费,并判决由败诉方尹X承担,极大降低了原告的维权成本。此外,她在起诉时即申请财产保全,有效防止被告转移财产,为后续执行回款创造有利条件。
最终,法院判决解除原告与被告尹X签订的《定车合同》;被告尹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原告购车款158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赔偿原告保险费、送车费、贷款违约金、锁车宝费用、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共计48416.72元。
黎芳律师秉持着“勤勤恳恳做事,认认真真做人。用心用情办案,做一名有灵魂的法律人”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与共情为客户守住了权益底线,让余X在这场纠纷中成功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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