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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商标侵权案,合法来源抗辩成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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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1 · 151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丹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32人 执业5年
律所:江苏大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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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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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通地区的商标侵权案件中,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工程项目中使用建材产品被诉侵权时,法院会考量是否构成“销售”行为以及能否适用合法来源抗辩免除赔偿责任。
南通商标侵权案,合法来源抗辩成关键

商标权纠纷案中,上诉人佛山市某电气有限公司主张南通某电器有限公司、南通某电器经营部及南通某置业有限公司侵害其商标权。该置业公司作为开发商,在其开发的小区工程中使用了带有“南通松”标识的开关面板。一审法院认定该置业公司不构成侵权,驳回原告诉求,但原告不服提起上诉。按照南通当地法院在此类案件中的审查习惯,需判断开发商的行为是否构成“销售”侵权商品,以及能否适用合法来源抗辩。这类案件的处理,对本地律师的举证和论证方向提出了高要求。

江苏大仁律师事务所的王丹律师接手此案后,作为专注知识产权领域的律师,她代表该置业公司提出核心答辩意见。指出该公司仅为发包人,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发包工程,与被诉侵权产品销售方无直接合同关系招标文件未唯一指定被诉侵权产品;公司主观无过错,已尽合理审查注意义务,符合合法来源抗辩条件。王丹律师通过充分举证和论证,为后续胜诉奠定基础。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该置业公司的行为构成“销售”被诉侵权产品,但合法来源抗辩成立,依法不承担赔偿责任。考虑到小区已交付多年,不再判令拆除已交付小区中的开关插座,但要求该公司在未售楼盘和将来拟开发楼盘上不得使用侵权产品。此结果为该公司免除了24万元的赔偿请求及全部诉讼费用分担责任,避免了大规模拆除产生的巨额成本等问题。在处理知识产权案件之余,王丹律师在民商事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以专业能力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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