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胡发华律师在长期办案委托后,胡发华第一时间处理。为当事人争取取保候审是关键环节,胡发华律师在长期办案中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取保候审策略。这套策略并非一成不变,而是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和当事人具体情况灵活调整。
胡发华律师的取保候审策略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会见当事人,全面了解案件情况。会见时,他会详细询问当事人涉案的具体情节,如是否参与犯罪、获利情况、是否有前科等,以此确认关键情节,为后续策略制定提供依据。比如在处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件时,通过会见明确当事人是否参与盗窃、是否获利、保管赃物时间等情况。第二步,根据会见了解的情况制定针对性策略。对于主观恶性较小、有争取取保候审空间的案件,会制定如“认罪认罚+积极退赃+取保候审”“全额退赃退赔+取得谅解+取保候审”“退赔+取得谅解+取保候审”等策略。第三步,撰写相关法律文书。根据策略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等文书,在申请书中重点指出当事人的有利情节,如系初犯、未参与犯罪、未获利、主观恶性小、已退赃退赔、认罪认罚、无社会危险性等。第四步,收集相关证据。收集品格证据,如村委会出具的良好表现证明、邻居的联名信、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同事评价等,证明当事人一贯表现良好;收集当事人被骗、家庭困难等方面的证据,为争取取保候审增加砝码。
以周先生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一案为例,胡发华律师充分运用了这套策略。周先生因网络求职被骗至境外诈骗窝点,被遣返回国后被以偷越国边境罪、诈骗罪刑事拘留。胡发华律师第一时间会见周先生,了解到他自始至终没有非法出境的意图,是被胁迫带过边境,且在窝点内从未实施过任何诈骗行为。胡发华律师据此制定了详细的辩护策略。在审查批捕阶段,撰写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围绕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进行严密法律分析,指出周先生偷越国边境不符合“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诈骗罪方面也未实施具体诈骗行为,不满足“30日条款”的适用条件,同时从逮捕必要性角度论证对其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胡发华律师还多次前往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当面沟通,强调周先生的情况。最终,检察院在黄金救援期内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周先生被取保候审。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胡发华律师全面阅卷,发现侦查证据链的断裂点,撰写不起诉法律意见书,从实体法和证据规则两个维度进行全面论证。通过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最终检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诉的决定。
胡发华律师凭借这套取保候审策略,在多起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后续也取得了良好的案件结果,如不起诉、缓刑等。此后,在众多同类案件中,他都沿用这一流程,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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