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说说林XX醉驾案。2023年2月2日晚上9时许,林XX在广州市酒后驾车回中山,倒车时撞了水泥柱,车辆损坏。因保险纠纷,公安人员赶来查获了他。经鉴定,林XX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57mg/100ml。这一看,妥妥的醉驾啊,可结果却出人意料。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接受委托。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可能觉得证据确凿,没啥办法了。但李律师仔细阅卷后,发现了问题。原来,《司法鉴定意见书》里的乙醇浓度,不是林XX醉酒驾驶行为发生时提取的,是驾驶结束数小时后的血液乙醇浓度。而且,从卷宗能基本确定林XX停止驾驶后在家又喝了酒,这就使得抽取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准确。
李律师抓住这个关键点,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检察院审查后还退回补充侦查。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普通危险驾驶案检察院1个月就办结,醉驾案以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极少,这案子办了8个月,李律师和当事人稳稳坚持,才有了这样的结果。
再看看艾X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2022年5月16日晚上9时许,艾X和张X开着面包车,到中山市东区银通街附近,撬开电信井井盖,剪断电缆线偷走,造成大量固话和宽带业务中断,电缆损坏价值39480元。作案后他们卖了电缆分钱,案发后赃款、作案工具被缴获,赃物也缴回发还被害单位,艾X和张X还赔偿并取得了谅解。
公安立案是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这起点刑就是三年。艾X家庭情况特殊,不想被关押。李桂英律师接案后,联系检察院阅卷详细分析。她发现,艾X主观上是偷盗故意,他是市网建公司外包的布线施工人员,之前工作发现那有断电缆,以为是没使用的,才动了偷盗念头。而且,中国XX公司城区分公司提供的《损失明细》不客观,不能真实反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危害结果。
李律师综合这些情况,提出应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艾X定罪处罚,还建议适用缓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后,最终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适用缓刑。开庭审理阶段,李律师继续为艾X提出从轻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从这两个案例能看出,李桂英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她从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是14420201411064455。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三百余件,在刑事及民事诉讼领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擅长迅速抓住案件关键争议焦点,准确找到案件突破口。在这两起案件中,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无论是醉驾案中对证据的细致分析,还是破坏电信设施案中对罪名的精准判断,都展现了她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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